南华县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事项: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1.政策依据
县财政分2批下达南华县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资金191万元,其中:《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184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6号)下达南华县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资金99万元(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经费70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29万元)。《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3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5号)下达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66万元;《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106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85号)下达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5万元;《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楚财农〔2021〕75号),下达南华县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资金11万元(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经费9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2万元)。
2.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全县10个乡镇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养殖相对集中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
补贴范围:全县
咨询电话:南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0878-7222196。
受理单位:南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3.补贴结果:
建设20m3无害化处理池35个,购买无害化处理消杀物资。
4.强制免疫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全县猪、牛、羊、鸡养殖场(户)。
补贴范围:全县。
补贴标准:每年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按有效免疫注射剂量(头份)进行补助。
申请程序:凭动物强制免疫户口册、养殖免疫台账、动物免疫耳标,由村动物防疫员核实申请。
申请材料:由村动物防疫员出具的免疫台账和县乡农业农村部门实地抽查资料。
咨询电话:南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878-7211626。
受理单位:南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县10个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强制免疫结束2个月内。
5.补贴结果
2021年春秋两季强制免疫结束45天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免疫密度、免疫质量(现场采样、试验室检测)评价后共补助资金160万元,其中:购买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病等6种疫苗105万元,春秋两季免疫注射补助55万元。
2.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
举报电话:南华县农业农村局0878-7222724。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48号。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