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申请条件
申请稳岗返还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1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2022年批准缓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视同正常缴费状态)。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僵尸企业。
3. 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 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90%返还。
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办法执行。
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三)申领方式
经办机构根据系统筛查初步具备实施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核实剔除严重违法失信、僵尸企业,核实完善单位名称、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在当地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直接向单位发放,实行“免申即享”。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申领期限:2022年7月31日前。
二、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条件
在南华县范围内的企业参保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并参加失业
保险。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申领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3.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网可查询验证。
(二)补贴标准
1.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发放。
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规定,同一参保人同一工种同一等级一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三)申领期限和申领方式
1.申领期限
企业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申领,超过12个月的不予受理。
2.申领方式
企业职工凭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云南省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