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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69号)


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作者:   来源:南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点击:[]

南华县关于2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29日,南华县在主动核酸检测人员中发现2例核酸初筛阳性病例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轨迹情况

(一)初筛阳性1

11月26日

9:00 与丈夫自驾车带女儿(初筛阳性2)到龙川镇卫生院接种疫苗;

10:00 到街心花园农村信用社网点办理业务;

11:00 到南华汽车站对面“爱婴妈咪”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27日

全天未外出;

22:00 点外卖就餐。

11月28日

上午未外出;

15:00 步行带女儿(初筛阳性2)到龙泉市场对面“孕婴世界”做婴儿保健;

17:00 步行到龙旗路“朋友圈”服饰店购物;

19:53 步行到滨河路瑞特二期南门韵达快递取包裹,后返回瑞特国际家中未外出。

11月29日

11:15 乘坐滴滴车到南华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采样;

11:30 乘坐出租车返回家后未外出;

15:40 南华县人民医院报告核酸结果异常,随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二)初筛阳性2(系初筛阳性1关联人员)

11月26日—29日,活动轨迹与初筛阳性1活动轨迹一致。

二、健康提示

(一)请与上述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主动做好3天2次新冠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等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坚持扫码、测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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