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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通告


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作者:   来源:南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点击:[]

广大市民朋友: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县全面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

凡在南华县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

二、“应戴尽戴”口罩人员

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一)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含个体诊所)、后勤保障人员;

(二)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三)邮政快递及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四)商场和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药店、美容美发洗浴、养生会所、个体经营户、酒店旅馆、物流、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聚集性活动、学校、宗教场所、监管场所、养老院、影剧院、KTV、网吧、装修服务、共享单车、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议中心、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

(五)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风险岗位人员。

三、“凡进必戴”口罩人员

凡进入以下场所或处于如下情形时必须佩戴口罩:

(一)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含个体诊所)、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二)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药店、个体经营户、美容美发洗浴、养生会所、酒店旅馆、学校、宗教场所、监管场所、养老院、影剧院、KTV、网吧、物流公司、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场站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三)在各类场所乘坐电梯时;

(四)处于人员密集的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五)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六)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七)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八)其他应当佩戴口罩的情形。

四、“规范佩戴”口罩须知

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规范佩戴”:

(一)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二)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不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建议4小时更换一次;

(三)佩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四)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五、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引导返南华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六、广大市民群众、返南华人员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

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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