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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


日期:2024年01月22日   作者:鲁顺辉   来源: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决定就《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听证会的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有关的人员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代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工作者5人。

听证代表由县自然资源局从申请报名人员中,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从上述不同行业、职业和地区的人员中选择确定。每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有关单位推荐,县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3.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自然资源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一是自愿报名或从未被选取的报名听证代表人中确定;二是由南华县自然资源局邀请参加。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五)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日。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均可向南华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可采用信函、传真、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一楼(邮政编码:675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联系电话:0878—7225055;报名传真:0878-7225060;网络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250561548@qq.com。

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详见附件)。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七、听证会参会通知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后,将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参会,并按规定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联系人:南华县自然资源局鲁顺辉0878-7225055,杨志昌0878-7225055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申请表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2日



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


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


职 务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事由: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

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请准确、详实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将有关本次听证会的材料送达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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