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 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1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南华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公告》,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导评估组,拟于2018年1月中旬对南华县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现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时间为2018年1月2日至1月8日。如有情况,请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78-7222822(传真)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