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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日期:2017年10月20日   作者:李华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本行政机关于2017年9月22日受理曾宏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17年10月12日至 2017年 10月25日。

申 请 人:曾宏

场所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坪北路金元酒店

经营范围:卡拉OK演唱服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 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主要负责人

曾宏

南华县龙川镇


投 资 人

曾宏

南华县龙川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878----7213191 传真:0878---7222281

通讯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坪南路

邮箱:3468291647@qq.com 邮编:675200

南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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