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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工伤认定公示(2017)第2号


日期:2017年09月06日   作者:县人社局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何晋梅等3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何晋梅,女,楚雄州恒麟建材有限公司员工。2017年8月7日上午10:30分左右,在二线模框刷油岗位工作,在更换切割机钢丝时不慎被钢丝将右手食指末端割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吴丽峰,女,南华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2017年7月28日,单位安排到红土坡镇畜牧兽医站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中午12:00时左右,因雨天路面湿滑,吴丽峰在红土坡畜牧兽医站台阶上不慎摔倒而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起忠胜,男,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17年7月19日上午11:20时左右,在南华一街乡草甸发水库1号隧道施工作业,在搬运钢筋时因雨后路滑,不慎摔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通讯地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邮编:675200,联系电话:0878—7222585。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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