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区所有保障房住户:
我县已开展保障房续租及租金收缴工作,本小区所有保障房住户请于2017年5月8日至5月26日(上班时间)携带租赁合同及租金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住建局一楼)交纳房屋租金及办理相关续租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的,视为自动退出,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我中心将按相关程序收回该套住房。请相互转告。
南华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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