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坚决打击和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排查和掌握全县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行为,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打击和取缔“地条钢”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和取缔范围
(一)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的企业或个人;
(二)利用“地条钢”进行钢铁制品加工的企业或个人;
(三)使用“地条钢”及其钢铁制品的企业或个人,包括使用“地条钢”为建筑材料的企业或个人。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请提供违法企业的详细地址、具体违法违规行为等。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华县公务中心307室(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编:675000;邮箱:nfgtz@126.com 。
举报电话: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0878-7222221。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以便及时发现和查处。举报一经查实,将据情给予适度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