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以来,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罗武庄司法所紧紧围绕司法局、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等工作任务,针对全乡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实现建设“平安罗武庄”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司法所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普法环境。
我所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及要点,举办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我乡法治文化建设,有效提升了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2024年上半年度共开展了各类普法培训3次,有效提升了我乡普法骨干的法律综合素养。利用街天赶集、重大节日进行普法宣传,累计开展普法活动3场次,共计发放普法宣传小册子600余份,悬挂条幅5条、制作宣传展板3块。
坚持“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的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建立健全了法治副校长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半年来司法所到校宣讲法律3次,受教育学生625人次,不断提高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使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大大提高各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坚持依法调解根本地位不动摇、不断创新调解思路提炼方式方法,2024年上半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件,调解成功18件,其中口头调解案件14起,书面调解案件4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100%。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的调解为民服务承诺。
三、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升矫正质量水平。
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将其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进行集中学习教育、管理、考核,突出人性化管理和服务性管理,注重对重点及特殊人员的心理矫正。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做到定期回访、摸排、评估,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做到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有效推进。2024上半年度我所现有在矫人员9名,指纹录入100%、声纹识别率100%,定位管控率100%。上半年集中开展集体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教育6次。在严管的同时经常上门了解关心他们的实际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社区矫正对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坚决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四、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切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把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目前,我乡辖区共有安置帮教人员34人(刑满释放16人,社矫转入18人),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调查摸排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就业指导、安置协调、教育帮扶工作,全部逐人建立档案、定期走访,做到一人一档,底子清、情况明、不漏管、不脱管、不嫌弃、不歧视,经过各帮教小组的耐心细致工作,我乡安置对象均表现良好。
五、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为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司法所不断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2个。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加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力度。力争在群众中形成“有纠纷找调解,有困难找援助”的意识,深入践行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不断推动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方式的转型升级。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区矫正工作基础薄弱,社区矫正对象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人员流动性较大,多数社区矫正对象无稳定职业,给矫正对象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二)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民调解工作遇到的新问题较多、新矛盾复杂化,调解难度不断增加。
(三)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层基础工作不够均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思路还需拓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要探索新路径,还面临所内人手不充分、场所场地发展受限等制约因素。
七、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利用司法所现有办公条件在完善硬件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着力提高软件建设的质量。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和学习培训的规范化,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信息预警工作,努力做到及时发现纠纷,及时报告信息,及时介入调处;三是认真落实排查调处分析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分析报告制度,适时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努力做到矛盾纠纷调处不拖案,不压案,调解程序协议规范化,案卷归案及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矫正对象定期汇报思想等报告制度迁居、社区服务、请销假等制度;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化,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强化管理。
(三)做好安置帮教服务管理工作。围绕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认真落实衔接、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措施,强化基本信息核实,做到摸清底数建档造册,分类管理,探索研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工作机制,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要及时与公、检、法等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排查工作,确保刑释解教人员100%衔接(七)完成市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完成市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为做好各项工作,司法所仍需不断开拓进取,打造人民群众心中值得信任的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谱写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