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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sqz-/2022-1015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沙桥镇 著录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沙桥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生效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南华县沙桥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555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沙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华县沙桥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南华县沙桥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沙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即:

1、中共沙桥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土官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沙桥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自然资源、教育等工作。

 3、沙桥镇人大主席团: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具体承担各级人大代表及镇人民政府的换届工作及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沙桥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5、沙桥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搞好文物和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6、沙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沙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抓好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农村能源管理、动物疫病防治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等工作。

 8、沙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植物疫病防治防控、农村能源管理、林业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

 9、沙桥镇水务服务中心: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管理,指导和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洪、蓄水、排涝、抢险等工作。

 10、沙桥镇财政所: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发展优先,综合实力显著攀升。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经营权入股等领域改革,着力突破关乎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全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11.18亿元。

2.坚持品牌战略,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生态优势,在传统优势产业上不断巩固提升,在特色重点产业上进一步提质增效。稳定粮食种植面积8万亩以上、烤烟种植1.2万亩以上,保持粮烟生产总体平稳。以天申堂片区为主的高原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进一步培强壮大,打造高原特色“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有序推进,天申堂萝卜知名度不断提升,全镇萝卜、洋芋、白芸豆种植面积稳定在3.5万亩、1万亩和0.5万亩,产值分别实现2亿元、1亿元和5000万元。于栖么(萝卜)被认定为云南省“一村一品”专业村,石桥河(萝卜)、小河冲(生猪)被认定为楚雄州“一村一品”示范村。鹅毛树片区特色蔬菜种植初具规模,金叶、辰泽等5家公司流转土地3000余亩发展特色蔬菜种植,实现土地流转收入240余万元,常年务工人数达200余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30余人,实现家门口就业。餐饮服务业提质增效,以“沙桥三绝”为代表的地方菜肴美誉度不断提升,34家经营户场所环境不断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申通等11家快递公司进驻沙桥,沙桥村农产品冷链加工配送扶贫车间建成投入使用,电子商务发展实现新突破。

3.坚持强基固本,基础设施持续夯实。我们始终把改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状况,作为实现全镇加快发展的关键,以重点项目为着力点,持续用劲,集中突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沪滇合作、“美丽乡村”“四位一体”、整村推进、人居环境提升等一批重点民生项目建成;30户以上的村组基层党支部活动室实现全覆盖。全镇高质量产业发展后劲不断蓄积,宽带乡村及物流网络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发展潜力进一步有效释放。

4.坚持人民主体,民生福祉不断增进。我们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惠民生、保稳定,农业补贴及保险等各项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健康扶贫政策全部执行到位,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成率达100%。就业创业服务优质高效,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完善,社保、医保参保率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投资842.73万元新建孵凤坡镇级公益性公墓和5个村级公墓,规划总用地面积62.15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继续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推进镇村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站点建设,积极开展送戏下乡等活动,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各项群众权益进一步落实,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5.坚持两山理论,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我们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全面压实。持续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成果,塑形铸魂并重的“美丽集镇”展露新颜。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设置镇村级河长28名,深入开展河道治理、河道巡查、“清河行动”,对辖区内 14条河流、2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9座小(二)型水库、2条灌溉沟渠和6座坝塘进行有效管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更加深入,村容村貌整治、“一水两污”治理、“厕所革命”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行政村无害化公厕实现全覆盖,19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农村“脏、乱、差”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以“小康庭院”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生态环保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步转变为全镇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6.坚持多措并举,社会治理全面进步。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以“雪亮工程”“联防联控”为抓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成效凸显,法制建设加快推进,“七五”普法全面完成,民族宗教工作得到加强。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政治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了全镇的社会稳定。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工作,杜绝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7.坚持依法行政,政府建设全面加强。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存在突出问题,“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政府行政效能持续提升;加大民生投入,压缩“三公”开支,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招投标管理,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完善综合绩效考核,加大“庸、懒、散”整治力度,加强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执行和落实能力;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狠抓议案建议的办复率和满意率,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12件、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142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全力以赴办好顺民心、惠民生的实事,全镇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加强,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沙桥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沙桥镇人民政府

2、沙桥镇人大

3、沙桥镇党委

4、沙桥镇财政所

5、沙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沙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沙桥镇水务服务中心

8、沙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9、沙桥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沙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沙桥镇党政机关统一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沙桥镇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南华县沙桥镇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沙桥镇2021年度收入合计213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7.00万元,占总收入的96.7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00万元,占总收入的3.23%。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86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897.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9.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安排较上年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沙桥镇2021年度支出合计256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98万元,占总支出的65.85%;项目支出875.83万元,占总支出的34.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51.0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安排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沙桥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8.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4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退休、调动等变化使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3.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沙桥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5.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6.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安排减少。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72万元,资本性支出631.59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62.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19万元,基础性设施建设562.90万元);开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村委会两委换届、村小组文化活动室建设、水污染防治、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等多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沙桥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5.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7%。与上年对比减少1087.7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安排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人大事务35.56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95.23万元,财政事务65.63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3.71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群众文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56.39万元,民政管理事务3.5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9.65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54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9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节能环保(类)支出40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6%。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水体)396.0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5.00万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1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7.农林水(类)支出56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7%。主要用于农业农村232.98万元,林业和草原73.27万元,水利50.31万元,扶贫81.2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78.9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50.00万元

8.住房保障(类)支出7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沙桥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79万元,下降47.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99万元,下降54.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0万元,下降36.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及受疫情影响,使用公车出行和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也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占54.11%;公务接待费支出8.48万元,占45.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沙桥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7万元,主要原因压减了办公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财政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沙桥镇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原值)1934.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0.71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864.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0

11

合计 

1934.76

1070.72

864.04

589.04

135.44

0

139.5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555601111



附件【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210120445590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