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县沙桥镇石桥河村虾青素蛋鸡养殖场建设项目已由南华县人民政府以《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沙桥镇石桥河村虾青素蛋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南政复〔202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南华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沙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华县沙桥镇石桥河村。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3.2招标规模:新建2栋钢结构鸡舍大棚1968㎡,包括鸡舍内蛋鸡养殖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2套;新打168型机井1口,硬化厂区内地坪807.2㎡,建设厂区内供水和供电系统;厂区内配置消防设施一套;新建360㎡冷库一座;建设标准化粪污处理设施一套。项目概算总投资800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年检合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4.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包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社保查询方式和查询密码,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全国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具有中标项目但施工期未满的视为具有在建项目);投标单位须承诺若中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交由建设单位押证施工。
4.3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社保查询方式和查询密码,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
4.4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显示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4.5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显示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项目负责人姓名须与中标结果公示网页公示的姓名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无须提供(成立时间以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间为准)。
4.7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须满足《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进驻本项目施工现场并负责具体施工,不允许更换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社保查询方式和查询密码,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
4.8信誉要求:
4.8.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8.2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的截图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须加盖企业鲜章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4.8.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的截图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须加盖企业鲜章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4.8.4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企业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
4.8.5诉讼及仲裁: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19年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8.6投标人须提供质量承诺、工期承诺、安全生产承诺、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项目负责人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专款专用承诺(招标人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格式自拟)。
4.9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4.10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规定:合同履行期间,因材料、工程设备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合同4约定,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8.1、9.8.2条款中“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执行。
4.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9日08时00分至2022年7月5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tradeHall/tradeList?page=cx)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或保险,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5.2.1银行转账
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注册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
(2)开户名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开户银行:南华县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31**************-0218
(3)联系电话:0878-7221687
(4)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tradeHall/tradeList?page=cx)选择“楚雄州”获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点击【查看】确认绑定。绑定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提供的,按废标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2保证保险: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tradeHall/tradeList?page=cx)选择“楚雄州”获取招标文件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电子保函保险——去购买”,按系统要求进行购买确认。
5.2.3其他事项说明
(1)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3)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日08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tradeHall/tradeList?page=cx)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网上解密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1日08时30分。
6.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tradeHall/tradeList?page=cx)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3.2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的,在系统默认3分钟内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时间截止后即开标结束。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
6.3.3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3.4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tradeHall/tradeList?page=cx)“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华县沙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宏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楚雄州南华县沙桥客运站附近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护国寺巷42号2层1号 |
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人: |
张工 |
电话: |
0878—7381211 |
电话: |
158****4600 |
行政监督单位: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878—722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