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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ylx-/2022-011300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雨露乡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关于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生效日期:

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关于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关于乡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

 

雨露白族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雨露白族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紧紧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向大会提交议案23件。其中:道路交通类6件,环境整治类4件,村组活动场所类5件,人畜饮水类3件,农田水利类3件,医疗卫生类2件。涉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将杨正高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溪武首小组进村公路桥扩宽项目的议案》、《关于将袁家丫口、三层楼新村小组路灯改装成太阳能路灯的议案》、何孔学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洒披武下村小组门前坝清淤工程的议案》和王加喜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大村村委会文化活动室建设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其余19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按照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议案交办相关要求,人民政府把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大监督、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领导亲自听取代表意见,亲自研究办理措施,亲自实地查看办理进度,进一步促进了议案办理工作。目前,交由人民政府办理的4件议案已办结完毕,19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议案办理落实情况

(一)第1号议案:杨正高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溪武首小组进村公路桥扩宽项目的议案》

后甸村委会溪武首、白溪冲两个小组进村主干道上的拱桥由于建成年代久远,长久失修,桥面比较窄且位于道路转弯处,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该议案提出后,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该议案作为我乡领导班子民生实事计划具体事项。通过多次向上级交通部门沟通汇报,多方筹措资金后,对溪武首小组进村公路桥桥面进行扩宽,有效解决了62232人出行问题该议案已得到解决。

(二)第2号议案:杨正高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袁家丫口、三层楼新村小组路灯改装成太阳能路灯的议案》

后甸村委会袁家丫口小组和三层楼新村在2013年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安装了三相电路灯,由于电费过高,村民小组集体经济薄弱,无法承担路灯电费路灯一直未使用,居民夜晚出行没有路灯照明,安装的路灯基本成为了摆设。该议案提出后,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该议案作为我乡领导班子民生实事计划具体事项。经过乡人民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后,已将袁家丫口、三层楼新村小组25盏旧路灯改装成为太阳能路灯,并新安装5盏路灯。该议案已得到解决。

(三)第3号议案:何孔学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洒披武下村小组门前坝清淤工程的议案》

洒披武下村小组由于地势原因,大部分生活污水和雨水都归至下村小组门前坝因长时间未清淤,目前坝内淤泥多、水质不干净,水面面积不断萎缩,水污染严重,水环境不断变质,严重影响村内环境,村民意见很大给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推进带来一定的阻力。该议案提出后,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该议案作为我乡领导班子民生实事计划具体事项。经过多方争取项目和筹措资金,水务部门争取资金2万元,对洒披武下村小组门前坝进行清淤该议案已得到解决。

(四)第4号议案:王加喜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大村村委会文化活动室建设的议案》

大村村委会有2561153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明显,但大村村委会还未建设固定的文化活动场所供群众开展文体活动。该议案提出后,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该议案作为我乡领导班子民生实事计划具体事项。经过多方争取项目和筹措资金,从县文旅局争取资金45000元,与挂包大村村委会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危房修缮改造会议室项目整合,共投资141189.92元对村委会会议室进行改造并新建文化活动室1该议案已得到解决。

三、建议办理情况

(一)杨正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后甸村委会白溪冲小组活动室建设项目的建议》彭仕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罗文村委会下力戈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乡按照党员数超过10人或常住人口在2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必须建设活动室的要求已实现活动室全覆盖。对于建议中后甸、罗文提出建设的两个小组都属于人口相对较多、坐落较为集中、群众业余文艺活动活跃的村民小组。目前建设一个自然村活动场所一般要投资5万元左右才能完成,由于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有限,加之乡级财政较为困难,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更多还需整合项目资金,与农家书屋、文化室等实现一室多用、共建共享。根据实际情况,乡人民政府已抓紧时机将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南华县2021年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乡人民政府将积极汇报争取,加大力度推进村民小组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二)彭仕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大香、小香小组到雨瓦线路段硬化工程的建议》、何万贵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罗依鲊至麦地冲公路硬化项目的建议》、段伟忠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镇模河三家山至后甸莲花坝道路硬化项目的建议》、罗光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大村马安山至河坎子道路硬化项目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乡大力实施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基本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难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年内我乡已将大香、小香小组到雨瓦线路段、罗依鲊至麦地冲路段等22条道路硬化项目录入云南省农村公路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乡人民政府将通过多种渠道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主动争取通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及资金,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三)张忠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罗文村委会柏枝力祠堂修缮工程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罗文村委会柏枝力祠堂共有5间,是传统的灯会举办场所。2019年县文旅局专门下达文物修缮保护资金10万元对祠堂进行过修缮。根据实际情况,目前文旅部门暂无相关项目,如今后有项目,乡人民政府将积极向县文旅部门争取解决。

(四)李福寿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小香、对门村小组饮水问题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罗文村委会小香、对门村小组有44186人,近年来由于连续干旱,导致人畜饮水困难。根据实际情况,年内已向水务部门争取资金在对门村小组打机井1口,解决了对门村小组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乡人民政府将继续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努力解决小香小组饮水问题。

(五)赵以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小组垃圾池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工作要求,铅厂村委会已在郭家、骑山坝、赵家、双梨树、大凹子、麦地心及村卫生室建成垃圾池10个,全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明显。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乡人民政府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早日实施项目。

(六)赵以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铅厂龙潭坝人畜饮水建设项目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由于近年来降雨量偏少,铅厂村委会部分村民小组出现季节性缺水情况,严重影响了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经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站所到实地查看、测量,从龙潭坝架设到小组的管路长度近7000米,因架设管路长且目前上级部门无项目和资金支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乡人民政府将不断向上级部门争取,力争项目早日得到落实,让群众早日受益。

(七)何应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雨露村委会金桂庄等9个村民小组饮水困难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雨露村委会金桂庄、金家村、白厂上下组、赵家四个小组由于受干旱影响,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经过努力,2021年向水务部门争取资金8000元对雨露村委会白厂小组饮水水池实施了修复工程,解决了46218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其余小组饮水困难问题,将在2022年实施的南华县人畜饮水提升工程项目中得到有效解决。

(八)何应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雨露至铅厂农村客运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雨露至铅厂沿线涉及全乡罗文、洒披武、铅厂、大村、镇模河五个村委会,全程25公里,目前还未开通农村客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通知》(交运发〔2014258号)规定,我乡境内雨露—铅厂道路目前尚未达到开通农村客运条件,目前暂时无法解决该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乡人民政府将积极向县交运部门汇报对接,力争早日解决雨铅线农村客运问题。

(九)何应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民族特色住房修缮保护相关规定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及《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等规定,乡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尚不成熟,暂无法制定相关文件。

(十)段伟忠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卫生室医务人员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54号)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每千名服务人口不低于一名的比例配备乡村医生。根据服务人口数量,镇模河村委会有5852484人,目前已配备3名乡村医生,服务人口数不符合乡村医生增员条件。

(十一)段伟忠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镇模河大张家老干坝修缮工程的建议》何孔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洒披武上村红山脚大坝修缮加固工程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但因无项目资金,暂不能解决以上建议所提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乡人民政府将多方争取,并请镇模河村委会、洒披武村委会配合争取项目,共同解决坝塘修缮加固问题。

(十二)罗光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大村河坎子、者家、茅草房片区三面光沟工程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多方争取,年内争取850万元项目资金实施了洒披武、大村、铅厂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上沟渠已列入项目实施。

(十三)何孔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洒披武村委会革命基地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期洒披武村委会是南华边纵八支队的革命根据地,今年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已多次与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研究室等部门对接,请求县级部门将洒披武村委会边纵八支队遗址打造成为“红色基地”,但目前尚无相关项目及资金支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能早日打造雨露本土“红色基地”。

(十四)王加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卫生室不能输液问题的建议》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照《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一)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二)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三)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四)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五)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的规定及要求,目前我乡村级卫生室尚未完全满足静脉给药服务条件,加之受乡村医生急诊急救技能、技术服务水平限制,从医疗安全角度考虑,村级卫生室不能开展静脉给药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建议解决的问题数量增加,有的需投入大量资金,财政一时难以落实;有的综合性较强,涉及多个部门,部分建议得不到解决和落实。二是部分承办单位不够重视,办理例行公事,答复过于简单,解决措施不够具体,对难于办理和解决不了的建议解释说明不够。三是重答复轻落实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在答复中措施比较明确,但放松了落实,直接影响了办理的实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进行总结,切实加以改进,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的工作方法完善办理中的不足,以此推动全乡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树立服务意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对已经办理的抓效果,正在办理的抓进度,未办理的查原因,暂时办理不了的找途径,切实抓好办理工作。二是要增加办理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积极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要坚持重办、续办续复;对未办结的,实行滚动办、连续办、系统办、提高办结率。

各位代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再接再厉,狠抓落实,努力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办得更好,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而共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