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部门目录 >> 南华县雨露乡
索  引  号:nhxylx-/2023-0919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雨露乡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雨露白族乡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雨综执法决字〔2023〕008号) 生效日期:

雨露白族乡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雨综执法决字〔2023〕008号)



当事人:杨四云  

2023524日,雨露乡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接到雨露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移送案件,杨四云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525日到罗文村委会独坟山,杨四云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用于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挖掘灌木林地,运输材料所使用的临时道路进行现场调查,共涉及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临时道路一条,由当事人现场指认违法占用土地的情况,并现场制作相关笔录,然后填制《立案审批表》向局领导报请立案。经领导当日批准立案,并指定执法人员周宏罗正明负责承办该案进行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3525日,乡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罗文村委会独坟山杨四云用于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擅自挖掘灌木林地开辟临时道路所使用的土地实地进行现场检查,由当事人现场指认违法占用林地的情况,并现场制作相关笔录。2023525日,我局委托第三方云南泰宸测绘有限公司对杨四云未经审批,用于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擅自挖掘灌木林地开辟临时道路所使用的土地进行了现场勘验,该图斑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测量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挖掘临时道路一条,面积为(1448.76)平方米。因当事人杨四云在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过程中,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其行为已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三款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所指的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南华县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勘验/鉴定)聘请/委托书一份,证明雨露白族乡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委托了第三方对当事人违法现场进行了现场堪验。

2、第三方云南泰宸测绘有限公司资质复印件及该公司勘验数据图1张,证明该公司资质及现场堪验的合法性。

3第三方云南泰宸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联合测绘成果

道路面积测量报告)堪验数据图1张,证明该案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位置、范围及实际面积为1448.76)平方米

4、违法当事人杨四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姓名、族别、年龄、住址等身份情况

5、违法当事人杨四云询问笔录1份,证明被询问人的身份情况以及当事人违法情况

案件性质:杨四云涉嫌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三款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的规定

处理意见及依据:调查人员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超批准范围使用林地的,责令改正,并处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五十七条第一款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第(一)项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1448.76)平方米;每平方米处20元罚款,合计罚款28975.2元(大写:贰万捌仟玖佰柒拾伍元贰角 

二、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一年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南华县农商行雨露支行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南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6个月内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华县雨露白族乡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

                       0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