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要求,我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精准界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具体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2024年度龙川镇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六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4户(其中:修缮加固8户;拆除重建16户),截止今日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推进情况:开工数合计24户、开工率100%,竣工数合计18户、竣工率75%。
持续竣工验收结算后及时推送可兑付信息;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时限下达上级补助资金,对符合支出条件的农户,及时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补助资金,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下年预算、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