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分局拟对楚雄州湾河南华县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878-7213613
通讯地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邮编:675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楚雄州湾河南华县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兔街镇 |
南华县水务局 |
云南建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河道治理任务为全河段21.50 km有防洪保护任务的河段。新建斜坡式复合堤防6.925 km、新建防洪墙1.552 km,新建护脚7.867 km、新建护岸12.044 km,新建排涝设施27处,亲水平台53座,拆除重建农桥3座,人行桥拆除改建为农桥2座,新建农桥1座,拆除重建人行桥8座,新建自动(信息化)水位监测装置1套及沿河安置水位尺。支流计划治理6条,治理长度0.78 km,新建防洪墙1.56 km。保护人口4640人,保护耕地6950亩。本项目总投资5934.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新建河堤等涉水工程的施工扰动,会对河道水生生物、陆生生物产生影响。施工导流期间部分河段会出现减脱水情况,对减脱水河段水生态环境会产生影响。施工期地表开挖损坏了植被,破坏了动植物所处的生境。同时引起新的水土流失,施工产生的弃渣处置不当可能产生水土流失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若处置不当会对地表水体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场地的扬尘、运输途中的扬尘、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区的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会产生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清淤底泥等,若处置不当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占地对被征地人口产生影响,用工、建材消耗及使用交通运输道路会对当地社会经济产生一定影响。 (二)项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及防范措施:①工程施工地点位于河边,开挖土石方较为潮湿,产生的灰尘较少,通过洒水降尘可有效减少扬尘的产生,开挖土石方、砂石料等临时堆放可进行土工布遮盖措施;水泥等粉状物料堆存在施工营地,设置遮挡、避免裸露;②混凝土拌和系统设置在施工营地内,施工营地四周设置围挡,并定期清洁,洒水降尘,混凝土拌和过程在混凝土搅拌机内封闭拌和,并采取降低水泥、砂料的投放高差,洒水降尘等措施,而后通过混凝土罐车运送至施工现场,减少粉尘产生量;施工营地内表土堆场设置土工布进行覆盖,定期洒水降尘。③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施工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④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⑤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及施工设备管理,运输车辆使用篷布遮盖,施工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严禁在装运过程和施工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⑥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⑦聘请专人,定期对场内道路进行清扫,消除积尘,维持路面平整和洁净。⑧平时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⑨施工结束后,应尽早对场区内的裸露地面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和预防水土流失。⑩对表土表面采用防尘网进行遮盖,抑制扬尘扬散。 2.废水污染治理及防范措施:①施工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具有pH值高、悬浮物浓度高、水量较小、间歇集中排放的特点,处理方法采用在每个搅拌机旁设置一个3m3废水收集处池收集,混凝土拌和对水质要求不高,因此,收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生产。②生活污水:每个施工营地分别设置1个生活污水收集池(整个项目共设置11个,主要收集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生活污水收集池单个有效容积为3m3,厨房排水区分别设置1个隔油池(整个项目共设置11个,隔油池单个有效容积为0.5m3),预处理厨房含油废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通过集水沟和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施工期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营地依托租用民房的旱厕(化粪池)对粪便及粪便污水进行收集,并定期请当地农民进行清掏,用于农田施肥。③清淤底泥渗滤水:底泥晾晒区域应该设置临时围挡,且在低洼处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清淤底泥渗滤水,清淤底泥渗滤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尽量用于施工洒水降尘或者施工作业,回用不完的排入河道内。④利用枯水时段施工,采用河流局部导流措施。⑤基坑涌水经沉淀处理后汇入河流。⑥雨天地表径流:在施工营地、表土堆场和道路区地势低处等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各沟渠末端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截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就近排入河道。⑦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教育,不得随意倾倒废水进入河道。⑧分段进行施工,治理一段恢复一段,通过对河流进行引流的方式,即治理左岸时,河流引至右岸,避让河道施工段。⑨施工期河道取水,须用网箱围挡,减少仔鱼卷载。 3.噪声污染治理及防范措施: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先进技术和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因机械故障而产生噪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敏感区域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和运输行车。③运输车辆路过关心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④对施工营地采取临时围挡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防范措施:①剥离的表土堆放于设置的表土堆场,施工结束后,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河堤植草护坡、临时占地区域复耕。施工开挖产生的其余土石方后期土石方部分作为围堰填筑土,待围堰拆除后作为堤后填筑,做到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②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运至最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③项目各施工营地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就近回用于农田施肥。④底泥现场用编织袋袋装后暂存于河道两侧宽缓区域,经自然晾干至含水率60%及以下后用于堤后回填。 5.生态措施: 5.1植被与植物保护措施:①因地制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选用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物种,施工结束后尽快完成植被恢复;②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禁止在征地范围外施工,避免占用征地范围外的植被。 5.2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①施工中制定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②加强对项目区内的生态保护,严格遵守规章制度。③加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任何哺乳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④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⑤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5.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①施工物料堆场应尽量远离地表水体。②临河工程设置围堰围挡,施工结束及时拆除。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过程中不打捞鱼类。④施工期加强管理,不得将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不得污染河流水质。 6.基本农田保护措施:①设计阶段已充分考虑避让,从设计角度出发,对基本农田进行有效避让。②按规范施工,减少永久占用基本农田。③本项目所占基本农田均属于南华县河湖岸线范围内,无法避让河湖岸线范围内被划定为基本农田,项目已经纳入了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用地预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④项目河道治理工程实施占用的基本农田在区域内(县域、市域或省域)实行年度“进出平衡”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可保证区域内基本农田的保有量不会减少。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通过河道治理工程,提高了河道防洪能力。本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运营期无工业生产活动,也不新增设置泵站以及河道管理所等办公生活设施,无废气、废水、固废、噪声产生。 (二)项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①加强项目完工后对河流环境的管理工作,未经处理的废水不得排入河道,以防止毒害水生生物和水体富营养化。同时要定时打捞水面垃圾,减少河流本身的内源污染。②合理利用河道沿线的土地资源,保护好河道沿线植被,减少土木工程、土壤裸露等所流失的水土和营养。③选择适宜的河道生态绿化植物,加强种间和种内不同生态型和变种的选择和筛选,促进栽培植物及建成群落与周围环境的适应性和稳定性。 2.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加强河道、景观绿化建设和水土流失防治方案建设。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河道拦污垃圾应根据垃圾性质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附近村寨生活垃圾收集点与村寨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4.其他保护措施:项目为河道整治堤防建设工程,在运营过程中均不设置管理场地。项目建成后可保护湾河两岸生态系统,可阻止水流对岸坡冲刷减少水土流失。将现破损的土堤更换为格宾笼生态土河堤,并在河岸、边坡和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绿化,生态环境将得到有效的恢复和改善。项目对河岸两侧种植垂柳等景观植物,将河岸打造成为新的风景线。 三、结论 综合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