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5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依法受理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7213613
通讯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民中路北侧
邮 编:675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1 |
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一期 |
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沙桥镇 |
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局 |
云南境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2024年 11月25日 |
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