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2楼),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王嘉玲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兔街镇兔街村民委员会秀田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308.71 |
农村宅基地 |
拆除重建 |
房屋建筑面积:221.59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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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国祥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白衣村民委员会徐家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170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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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385.68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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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段有锡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上庄科村民委员会小石桥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300 |
农村宅基地 |
祖遗补办 |
房屋建筑面积:193.89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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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郭自喜 自春花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沙桥镇咪垭井村民委员会上村小组 |
宗地面积:150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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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199.32 |
住宅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