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经专家对《南华县龙川镇蟠龙石兆壁石场建筑材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南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7225055
附件:南华县龙川镇蟠龙石兆壁石场建筑材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