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成、王从荟、何鸿、何长春、石晓冬、王 华、郭国娣、何有金、彭仕玲、杨洪新、段有旺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雨露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0年根据雨露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局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照雨露乡人民政府意愿,对雨露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经2020年12月28日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复《雨露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修改方案》,并于2021年2月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备案实施。雨露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规划期末为2020年。目前,我县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我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过程中将充分考虑雨露乡经济建设发展,合理划定开发边界,适当布置建设用地指标,为推动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做好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工作。
再次感谢你们对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