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彬、徐加平、周正国、鲁富兴、周兴云、起贵福、余跃先、陈欣、罗金凤、窦美玲、王燕花、陈国友、张问高、王恩树、阿文东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南华县人民医院北侧国有土地划拨给南华县人民医院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已转为建议,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你们所提县人民医院国家脑重大疾病标准化防治中心科研楼因受医院土地限制,没有建设用地,建议将南华县人民医院北侧的土地(约4亩)无偿划拨给南华县人民医院作为国家脑重大疾病标准化防治中心科研楼建设用地的问题。我局及时组织相关股室到实地进行勘查,一方面该地块在《南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中规划用途为绿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绿地为强制性条款,本轮规划不能作为医疗用地;另一方面该地块未进行农用地转用报批及土地未征收,目前还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此外,在《南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已对该地块途做了变更调整,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实施后有望进行农用地转用报批及土地征收。
再次感谢你们对南华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