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强春、余 范、王宗富、刘宗华、窦正宝、段洪庚、何开伟、杨宗华、周汝莲、何杰忠、杨莉芹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我县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转为建议,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你们所提要扛牢压实目标责任,制定完善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耕地保护意识,持续推进农田建设,规范土地流转等建议。我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印发《南华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实施方案》,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非粮化”,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南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及《南华县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南华县耕地保护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试行)》《南华县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方案》《南华县耕地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共同责任,强化基层耕地保护属地责任措施落实。
二是明确重点任务,压实2024年耕地保护工作责任。第一,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确保违法占耕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项目前期规划时要提前预判违法占用耕地的风险。第二,持续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全县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1573.44亩整改任务,大力推进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问题图斑1089个2093.92亩排查整改,加强种植管护,确保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耕地现状不发生变化。第三,加强疑似新增耕地图斑种植管护。对2024年一季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成果显示已翻耕未种植达不到变更为耕地条件需要持续监测图斑1244个2700.57亩,采取有力措施,务必在7月前完成农作物种植,在3季度变更调查时举证认定为耕地,有效增加耕地数量,确保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第四,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种植管护。一街乡、罗武庄乡境内在实施光伏项目时占用耕地2300余亩,要求涉及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光伏占用耕地区域种植适宜的农作物,落实耕地种植管护措施,确保耕地不撂荒。第五,加大占补平衡、增减挂项目实施力度。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积极跟进“大占补”“小占补”变为“大占补”改革动向,研究政策,统筹将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以及适宜恢复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等各类非耕地资源作为补充耕地来源,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有效增加耕地数量。第六,落实“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县、乡镇、村、组、农民耕地保护五级网格,建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队伍、行业部门工作队伍、土地专管员队伍、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民监督队伍“五支队伍”,通过定网格、定队伍、定职责、定措施、定奖惩“五定”,确保每一块耕地保护责任落图、落地、落到人,压实党政同责、行业共管工作责任、耕地保护网格责任、土地专管员责任、农民耕地保护责任“五项责任”。同时,运用好卫片影像、国土调查云、云耕保、楚雄耕地随手拍等监管程序,全天候、无死角、多渠道进行监督。
三是强化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 “全国防灾减灾日” “全国土地日” 在龙泉广场组织宣讲活动,在主要公路沿线、公共场所和田间地头等重点位置张贴悬挂耕地保护宣传标语,设置长期性宣传标语标牌,各乡镇通过户长会、群众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讲解700多场次、1530余人次走村入户宣传发动,组织全县220余名驻村队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将耕地保护政策宣讲作为日常工作,进村必讲、入户必谈,确保政策宣讲常态化、全覆盖,切实提升群众认可度和知晓率。
四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工作。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等综合施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024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66万亩(其中改造提升0.32万亩),上级下达投资任务7900万元,分为马街镇、兔街镇、五顶山乡、沙桥镇和龙川镇等5个片区实施。龙川镇片区涉及平山社区、南秀社区、西云社区、灵官村等3个社区和1个村委会,共计建设面积0.24万亩(其中改造提升0.09万亩)。2023年冬至2024年春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3个,均为提质改造项目(旱改水),建设规模668亩,总投资1440万元,预计产生水田规模指标406亩,目前已全面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计划9月底前完成入库。
五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由我局组织,在技术单位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密切配合下,广泛收集、深入调查样点资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方案要求和方法,结合南华县实际情况,开展南华县林地、园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为今后林地等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价值评估行为提供参考,并为其租赁、转让、转租等流转行为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价格。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共同转发了《云南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和风险防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需要办理行政审批。同时以土地流转为依托,先后成立的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弥补了小农生产经营的缺陷,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发展适合企业现代化经营的种植、养殖,鼓励和支持它们进入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领域,与广大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再次感谢你们对南华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华鹏 0878—722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