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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yj-/2024-072500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25日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王开寿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县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2023年,我县全面完成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整改恢复耕地4812.16亩,整改率达106%;创新开展2023年疑似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总结形成了“树牢一盘棋思想、坚持两个原则、发动三支队伍、强化三项保障”的“1233”工作法,完成整改71255.64亩,整改率96.85%,进度排名全州第一。2023年南华县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工作考核位居全州第二。

目前我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粮食安全方面欠账还很多,耕地保护任务没有减轻,而是更加艰巨。为此,我们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南华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实施方案》《南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南华县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南华县耕地保护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试行)》《南华县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方案》《南华县耕地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共同责任,强化基层耕地保护属地责任措施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始终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一线发现问题、一线督导整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呈下降趋势。二是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针对耕地“非粮化”以及耕地质量下降问题,通过就地恢复、异地补足、实施增减挂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流出耕地进行补足及提质改造,针对耕地“非农化”问题,通过拆除复垦、完善用地审批手续等方式“疏堵结合”进行整改。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共下发图斑644个6429.99亩,占耕面积1207.14亩。其中,涉及违法图斑302个1800.72亩,占耕面积433.88亩,已完成整改135个1182.48亩,占耕面积325.29亩;部分整改图斑21个70.71亩,占耕面积61.3亩;未整改完成图斑还剩余167个547.53亩,占耕面积47.29亩。涉及违法问责面积剩余15.65亩,问责比例降至3.48%。同时,从源头上坚决遏制住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发生,坚持定期调度巡查,收集统计新开工建房情况,密切关注疑似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建房的农户及时监管制止,确保农村建房行为规范有序。全面压实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只增不减。三是多措并举补充耕地增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主体责任。强化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 “全国防灾减灾日” “全国土地日”在龙泉广场组织宣讲活动,在主要公路沿线、公共场所和田间地头等重点位置张贴悬挂耕地保护宣传标语,设置长期性宣传标语标牌,各乡镇通过户长会、群众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讲解700多场次、1530余人次走村入户宣传发动,组织全县220余名驻村队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将耕地保护政策宣讲作为日常工作,进村必讲、入户必谈,确保政策宣讲常态化、全覆盖,切实提升群众认可度和知晓率。四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工作,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等综合施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024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66万亩(其中改造提升0.32万亩),上级下达投资任务7900万元,分为马街镇、兔街镇、五顶山乡、沙桥镇和龙川镇等5个片区实施。龙川镇片区涉及平山社区、南秀社区、西云社区、灵官村等3个社区和1个村委会,共计建设面积0.24万亩(其中改造提升0.09万亩)。2023年冬至2024年春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3个,均为提质改造项目(旱改水),建设规模668亩,总投资1440万元,预计产生水田规模指标406亩,目前已全面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计划9月底前完成入库。五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由我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在技术单位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密切配合下,广泛收集、深入调查样点资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方案要求和方法,结合南华县实际情况,开展南华县林地、园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为今后林地等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价值评估行为提供参考,并为其租赁、转让、转租等流转行为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价格。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共同转发了《云南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和风险防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需要办理行政审批。同时以土地流转为依托,先后成立的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弥补了小农生产经营的缺陷,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发展适合企业现代化经营的种植、养殖,鼓励和支持它们进入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领域,与广大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再次感谢你对南华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华鹏 0878—722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