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务专题 >> 助企纾困政策服务专栏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日期:2022年12月12日   作者: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点击:[]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1.参保登记

云南省辖区范围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2.缴费档次及待遇计算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人自选档次可以在以后年度调整变动。

(2)参保人按照规定缴费后,可享受政府给予相应档次的缴费补贴。

(3)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不分男女),累计缴费满15年,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终身支付。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4)城乡居民养老金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113元)+个人账户余额/139。以2022年缴费标准为例,在不计算利息、不考虑地方政府另行补助部分的前提下,参保缴费按15年、30年测算养老金备注:

1.不考虑利息

2.不考虑地方政府另行补助部分

3.以2022年7月1日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计算为鼓励参保人长期缴费,多缴多得,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继续缴费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每月加发2元以上的基础养老金。对年满65周岁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

4.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一次性缴费,每月25日前均可缴费。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参保登记

(1)本地户籍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

(2)非本地户籍,在户籍地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居民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3)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新参保城乡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城乡居民可直接缴费。

2.缴费标准

2022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居民缴纳标准为每人350元,财政对参保居民每人缴费补助610元,特殊人群按规定标准缴纳。2022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类型为:

(1)普通户、新生儿(出生超90天、父母一方未参保或双方未参保)个人年缴费标准350元/年。

(2)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年缴费标准170元/年。

(3)脱贫稳定户个人年缴费标准215元/年。

(4)城乡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个人年缴费标准230元/年。

(5)特困供养对象、优抚对象、五保户、孤儿、新生儿(90日内参保,且父母双方均参保)个人年缴费标准0元/年。此处缴费标准仅作为参考,请您以当地政策标准为准,具体缴费标准您可到当地社保机关进行咨询。

3.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度缴费制度,缴费时间自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一条: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中小企业促进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条:南华县医疗保障局惠企服务助力企业纾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