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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日期:2022年04月18日   作者: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点击:[]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注: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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