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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2-0422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南财农〔2022〕22号 主  题  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2〕22号) 生效日期: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2〕22号)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2〕16号)下达你单位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龙泉市场改造补助项目500万元进行追减,支出请列入2022年“2130505·生产发展”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入“31005·基础设施建设”。请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及时将资金退回国库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南华县财政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