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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3-1031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南财农〔2023〕117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117号) 生效日期: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117号)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日常监督发现问题通报(第二期)》,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现将追减超范围支出衔接资金742万元,其中:一是追减《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10号)下达县交运局农村道路硬化项目348万元,此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3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追减《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32号)下达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94万元,此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3年“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请收到文件后及时将资金退回国库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南华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