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楚财资环〔2023〕8号),现将2022年第四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60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内容见附件1),同时将项目绩效目标一并下达(附件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兑付到个人的资金要确保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对照下达的区域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
二、中央财政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并保持不变。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请及时在指标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此款,收入列入2023年“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及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表。
附件:1.2022年第四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下达情况表
2.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
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