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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30524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南财教〔2023〕38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南财教〔2023〕38号) 生效日期: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南财教〔2023〕38号)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3〕83号)精神,以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现将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862.02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学校公用经费277.11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470.91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补助114万元。该项财政指标收入列入2023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投入责任。要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有关要求,足额按分担比例落实本行政区域的支出责任,及时拨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严禁滞拨、缓拨、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确保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政策执行到位。同时,结合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加大投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二、强化国家政策执行。一是落实公用经费政策。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办教〔2020〕68号)要求,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在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时,要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等薄弱学校倾斜。二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费发放。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要求,如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三是持续改善农村地区学生营养状况。各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要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四是继续巩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安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规定,资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债务利息支出。

三、重视基础数据质量。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的各项资金,是依据教育体育部门审核的基础数据测算,教育体育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学生基础数据的更新和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并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提高义务教育经费政策精准度。严禁虚报人数套取资金。

四、做好直达资金管理。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省级资金属于对应省级安排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省级直达资金”,“是否省级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为“是”。财政、教育体育部门务必于收到本文件之日起的30日内下达预算,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省级下达数据保持一致。

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要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对照行政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效益。同时,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体育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项目审核、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将补助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等。

六、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教育体育部门要督促学校继续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活动经费支出;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范围和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做好个人有关补助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七、务必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南华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下达表

2.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省级直达资金下达汇总表

2-1.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学生人数统计表

2-2. 南华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公用经费省级资金下达表

2-3.南华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学生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下达表

2-4.南华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普通教育、寄宿制公用经费补助省级资金汇总表

2-5. 南华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不足100人校点)省级资金下达表

2-6.南华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普通教育、寄宿制公用、校点公用经费(中学、小学教育科目)汇总表

2-7. 南华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省级补助下达表

2-8. 南华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省级补助科目汇总表

2-9.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绩效目标分解表

3. 南华县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下达表

3-1.2023年城乡义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绩效目标表

4. 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补助资金下达表

4-1. 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项目备案表

4-2.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楚雄州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绩效表.xlsx
附件【附件4、4-1南财教【2023】38号南华县2023年校舍维修长效机制省级补助资金下达表、备案表.xls
附件【南财教【2023】38号附件2:号2023年城乡公用经费资金下达表(省级资金).xls
附件【南财教【2023】38号附件3:2023年义务教育学生家庭困难生活补助省级资金下达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