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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2-071300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南财农〔2022〕33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南财农〔2022〕33号) 生效日期: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南财农〔2022〕33号)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楚财农〔2021〕35号),现将2022年省级农田建设专项资金509.35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下达你们,请列入2022年“2130153·农田建设”功能分类科目,2.1万元列入“50201·办公经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和“30211·差旅费”部门经济分类科目;13.18万元列入“50205·委托业务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和“30227·委托业务费”部门经济分类科目,494.07万元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和“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请在统筹用好前期提前安排的中央农田建设资金和此次安排的省级补助资金(第一批)的基础上,加大本级政府投入力度,落实好地方投入责任,确保我县2022年提前下达的财政渠道农田建设任务3.7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农田0.75万亩)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第4号)要求,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做好项目筛选、审核批复、备案等工作,加快项目实施,避免“资金等项目”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成效。

三、加强资金管理使用

要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强化绩效管理

此次省级在分配资金时对2021年度完成预算执行进度的14个县(市、区)予以奖勋,包含我县。请有关单位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目标与楚财农〔2021〕153号文一致),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州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州财政局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应用。

附件:南华县2022年度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