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应虎委员:
您在政协南华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全县乡镇公办幼儿园生均办公经费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给我们提出宝贵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关心。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发展教育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县财政以保障民生为重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支持乡镇公办幼儿园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促进了我县教育事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针对《关于解决全县乡镇公办幼儿园生均办公经费的提案》,县财政在收到提案后进行了认真核实、分析研究。2016年10月新建龙川中心幼儿园,从2017年开始,按照《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统筹管理办法》(南政办电〔2015〕71号)相关规定返还龙川中心幼儿园缴入的非税收入;2019年8月其余各乡镇中心幼儿园纳入公办管理,自2019年开始,同样按照规定返还非税收入。自2017年以来,县财政从各乡镇幼儿园缴入的非税收入中返还资金458.99万元,其中:龙川中心幼儿园209.29万元,其余乡镇中心幼儿园249.7万元。返还收入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用于各乡镇幼儿园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对于支持各乡镇幼儿园正常运转,推动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当前,国际形势还比较复杂,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经济下滑等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和外部冲击,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在此经济背景下,对于县级财政而言,面临的形势极为严峻,风险和挑战巨大。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长率受到限制,而财政刚性支出不减、收支矛盾问题十分突出,地方政府债务,对财政带来的严峻挑战,财政压力不断加大。财政困难不只是近期、短期的事情,中期也会非常困难。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21〕49号)的要求,要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三保未落实前,除疫情防控等特殊事项外,一律不得安排其他支出。目前除“三保”外,县财政暂无财力安排解决乡镇公办幼儿园生均办公经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培植财源,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在财力逐步好转的情况下,逐步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全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