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63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闯红灯自动抓拍)。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安装位置
1.华强路与菌王路交叉口4套
2.华强路与西河大道交叉口6套
3.华强路与龙泉路交叉口3套
4.华强路与龙山路交叉口2套
5.华强路与海埂路交叉口2套
6.华强路与龙坪北路交叉口4套
7.龙城大道与西河大道交叉口6套
8.龙城大道与龙山路交叉口4套
9.龙城大道与龙坪中路交叉口8套
10.龙城大道与菌王路交叉口6套
11.龙泉路与西河大道交叉口4套
12.龙泉路与龙山路交叉口3套
13.龙泉路与龙海路交叉口2套
14.龙泉路与红山路交叉口2套
15.龙坪南路与东兴街交叉口2套
16.龙坪南路与广福路交叉口5套
上述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法禁止标线指示的。
二、启用时间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4年10月15日0时起正式启用。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后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互相告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