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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gaj-/2024-0930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公安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在城区主要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生效日期: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在城区主要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63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闯红灯自动抓拍)。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安装位置

1.华强路与菌王路交叉口4

2.华强路与西河大道交叉口6

3.华强路与龙泉路交叉口3

4.华强路与龙山路交叉口2

5.华强路与海埂路交叉口2

6.华强路与龙坪北路交叉口4

7.龙城大道与西河大道交叉口6

8.龙城大道与龙山路交叉口4

9.龙城大道与龙坪中路交叉口8

10.龙城大道与菌王路交叉口6

11.龙泉路与西河大道交叉口4

12.龙泉路与龙山路交叉口3

13.龙泉路与龙海路交叉口2

14.龙泉路与红山路交叉口2

15.龙坪南路与东兴街交叉口2

16.龙坪南路与广福路交叉口5

上述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法禁止标线指示的。

启用时间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410150时起正式启用。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后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互相告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