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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j-/2022-0225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民宗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生效日期: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0800000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2.协调全县民族关系,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促进各民族团结互助。

3.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民族经济与文化教育事业的政策与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

4.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5.根据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办理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

6.依法加强对全县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和违法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国敌对势力渗透活动的斗争,揭露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反动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南办字〔201926号文件,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3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包括:示范创建股、民族股和宗教股。所属单位0个。有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名),在职实有11人(其中:公务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有退休人员6人。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历次省州县党代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2年工作任务是推动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融合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高质量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加强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推动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力度、推进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0.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对比上年有所增加,具体是民族机动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项目投入增加,同时在职人员结构发生变化后随之发生了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41.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1.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83万元(本级财力241.83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0.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对比上年增加7.66万元基本支出对比上年减少7.13万元。具体是民族机动金专项经费比去年增加了5万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比去年增加了3万元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比去年减少了0.34万元,同时在职人员发生变化后随之工资也发生了变化,较比去年减少7.1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1.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发生变化后随之工资也发生了变化;项目支出25.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工作需要,民族机动金专项经费安排1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安排3万元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安排12.9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2301.行政运行173.07万元,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0万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12.9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4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6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1.8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47.00万元,30102津贴补贴61.28万元,30103奖金47.92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3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2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05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1.88万元,30201办公费3.20万元,30202印刷费0.13万元,30205水费0.6万元,30206电费0.2万元,30207邮电费1万元,30211差旅费3.6万元,30215会议费0.12万元,30216培训费0.1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2万元,30226劳务费4.2万元,30228工会经费1.6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9.78万元30305生活补助12.9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万元,较上年增加1.4万元,增长41.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3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新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增加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增长6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根据上年实际支出进行更精准的预算,进一步从严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有3个,资金总额25.96元。本部门预算绩效总体为: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不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提升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水平,确保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促进全县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各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南华县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团结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6.6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比上年增加了1.1万元,原因是经费标准提高,年人均从0.5万元增加到了0.6万元,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1231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44.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962万元,固定资产44.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24.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8.9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3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

 

一、项目名称

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

二、立项依据

《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国宗发〔201163号)中提出: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执行宗教教人员生活补助,2022年县财政预算12.96万元,专项用于全县宗教教职人员41人全年生活补助(驻寺僧人9人和基督教两会驻会人员2人共11人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发放,其他30人一般宗教教职人员140元/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宗教教人员生活补助,2022年县财政预算12.96万元,专项用于全县宗教教职人员41人全年生活补助(驻寺僧人9人和基督教两会驻会人员2人共11人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发放,其他30人一般宗教教职人员140元/人标准发放)。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六、资金安排情况

驻寺僧人9人和基督教两会驻会人员2人共11人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发放,其他30人一般宗教教职人员140元/人标准发放,按季度发放生活补助。

七、项目实施计划

成立由县民宗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宗教股、办公室和财务室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发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保障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宗教教人员生活补助,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附件3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

 

一、项目名称

民族机动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南政报【200147号、南政办发【200129号和南发【20014号文件《关于恢复设立县级民族机动金》中提出:根据国务院、省、州、县有关规定,决定恢复设立县级民族机动金。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情况

南华县地处滇中高原,位于楚雄州西部。全县国土面积2343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128个村(社区),总人口24.36万人,全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4.29%。其中,彝族占38.98%,白族占3.94%,回族占0.87%,傈僳族213人,苗族145人。

五、项目实施内容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统战工作会议和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助力脱贫攻坚、振兴民族经济、构建和谐宗教为目标,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总抓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和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解决民族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县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以有力有效的措施推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六、资金安排情况

解决民族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中支出的各种办公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成立由县民宗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法规规章,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八、项目实施成效

南华县各族干部群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精神力量,努力开创南华县民族工作新局面。

 

附件3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3

 

一、项目名称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南字〔201328号文件规定,从 2013年起,县财政按省州要求足额配套民族团结示范项目建设资金,每年安排10万元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同时按照《南华县建设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南办字〔202033号)文件要求,2022年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目标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情况

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示范带、示范圈的布局,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十进”活动,全县285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站、所)、12家企业、5个社区、10个乡镇、182所学校、18家医院、24个宗教活动场所、2个军营、1个高铁站、440个家庭参与创建活动。

五、项目实施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历次省州县党代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六、资金安排情况

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支出的各种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成立由县民宗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八、项目实施成效

南华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形成了党委统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大创建格局。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扛牢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从上到下、上下联动、引导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切实在各民族群众心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南华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把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南华县始终坚持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产业、改善民生福祉作为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弱项,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和感情认同。

南华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构筑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南华县在开展创建过程中,高度重视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和保护,大力实施中华文化视觉形象工程“双百工程”,连续多年成功举办“中国·南华野生菌美食文化节”、村级文艺队汇演等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的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心灵共鸣,引导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中华传统文化的交织融合,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之间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展现出了“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温馨画面。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0800111



附件【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2405503467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