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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j-/2022-1018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民宗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0801000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2.协调全县民族关系,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促进各民族团结互助。

3.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民族经济与文化教育事业的政策与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

4.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5.根据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办理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

6.依法加强对全县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和违法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国敌对势力渗透活动的斗争,揭露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反动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为根本途径,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及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1133”行动,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扎实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1.聚焦主题,始终坚持扛牢压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不断凝聚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思想共识,坚决扛牢压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均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示范创建领导机构,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三级书记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制,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2.聚焦主线,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推进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同频共振,持续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多形式、多渠道教育引导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抓住对中华文化认同这个,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群众教育。

3.聚焦发展,始终坚持示范创建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深度融合。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加快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向更高水平发展;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美丽县城、美丽公路、美丽乡村、美丽景区建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

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股、民族股和宗教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收入合计1119.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6.39占总收入99.7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5占总支出的0.25%。与上年对比,2021年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项收入比上年增加588.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04.02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5.33元。主要原因分析:首先是人员结构有变化,相应的工资薪金及各项支出随之变化;其次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措施而减少开支再次是财政专户拨入的财政存量资金计入其他收入,2020年较比2019年从财政存量资金中拨入资金减少,其他收入随之减少;最后是因为中央和省级项目扶持力度加大了,全年的收入支出较比2020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9.06。其中:基本支出203.9万元,占总支出的17.9%;项目支出935.15万元,占总支出的8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项支出比上年增加611.08元,增长116.34%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结构变化导致发生收入支出也随之变化;其次是因为中央和省级项目扶持力度加大了,全年的支出较比2020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9,比上年增加4.37万元,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结构变化导致发生的支出也随之变化。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55元占基本支出的92.47%,比上年增加4.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化工资薪金随之变化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支出15.36元占基本支出的7.53%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化工资薪金随之变化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5.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5.7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争取中央、州项目到位资金大幅度增加,所以2021年比2020年项目支出随之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8,投入资金800万元,具体为:雨露乡后甸村委会后甸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100万元、沙桥镇于栖么村委会中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100万元、龙川镇车子塘村委会大梨园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100万元、马街镇缴板村委会大水井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100万元、五街镇马龙河村委会孔家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100万元、龙川镇岔河村委会新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100万元、沙桥镇山场村委会周家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100万元和罗武庄乡树密鲊村委会小河底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100万元,打造了一批守团结、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的示范典型,引领带动全县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迈上了新台阶;其余的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具体用于促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宗教中国化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比上年增加637.36万元,主要原因:首先是人员结构有变化,相应的工资薪金及各项支出随之变化;其次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措施而减少开支;再次是由于我局2021中央、州扶持项目资金大幅度增加拨入我单位项目收入大幅度增加,支出随之大幅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53万元,比上年增加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专项工作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9万元比上年增加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04万元比上年增加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06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5.农林水支出830万元,比上年增加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4%,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扶贫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25万元,比上年减少0.51元,完成预算的9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比上年减少0.25万元,完成预算的9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3万元比上年减少0.26万元,完成预算的95.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减少0.51元,减幅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00万元,减幅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减幅1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减幅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万元,占36.57%;公务接待费支出3.33万元,占63.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宗教和睦的各项工作和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3(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7(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调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对接工作、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人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交流学习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6万元,比2020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情况发生变化,随之2021机关运行经费也发生了变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人员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1231日,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为150.3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96万元,固定资产150.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0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面积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8.9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0.356

0.196

150.16

70.05

38.82

 0

41.29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度,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0801111



附件【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10150643324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