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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j-/2024-1012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民宗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2024年10月12日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0801000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2.协调全县民族关系,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促进各民族团结互助。

3.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民族经济与文化教育事业的政策与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

4.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5.根据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办理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

6.依法加强对全县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和违法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国敌对势力渗透活动的斗争,揭露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反动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股、民族股和宗教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离休0人,退休9)。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579873.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2373.33,占总收入的99.51%;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500,占总收入的0.4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5341.93元,下降13.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1741.93元,下降8.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0000.00元,下降100%;其他收入减少123600.00元,下降87.60%。主要原因分析:首先是人员结构有变化,相应的工资薪金及各项支出随之变化;其次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措施而减少开支;再次是财政专户拨入的财政存量资金计入其他收入,2023年较比2022年从财政存量资金中拨入资金减少,其他收入随之减少;最后是因为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拨付到我单位账户减少,而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增多,故全年的收入支出较比2022年减少幅度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592064.23。其中:基本支出2120108.47,占总支出的59.02%;项目支出1471955.76,占总支出的40.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0960.13元,下降12.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3083.47元,下降3.33%;项目支出减少437876.66元,下降22.93%。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原因是因为2023年单位职工退休减少了3,工资薪金和公用经费也随之发生变化;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实施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较比2022年减少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0108.4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2984.77元,占基本支出的92.12人均支出24412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123.7元,占基本支出的7.88人均支出20890.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1955.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县级民族机动金投入资金92668.06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29996.80元,南华县民族文化传承项目专项用于南华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片投入150000.00元,南华县龙川镇平山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投入530000.00元,南华县龙川镇斗山社区海埂新区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投入300000.00元,民贸民品引导资金扶持天禾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补助80000.00元,州政协补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50000.00元,实施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建设项目12190.8元,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投入60000.00元,实施行政执法规范化经费20000元,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129,600.00元,2023年春节慰问宗教场所和民族宗教界人士经费补助17,500.00元。各类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支出,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县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迈上了新台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4500.2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上年相比减少387424.13下降9.78%,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单位职工退休减少了3,工资薪金和公用经费也随之减少同时2023年本单位实施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86045.25元,比上年减少16755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专项工作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2460.97元比上年减少38477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9824.11元比上年减少38807.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4043.00元比上年减少201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5.农林水支出1092126.90元,比上年减少44574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5%,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扶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决算为4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决算为2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支出决算为44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20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决算为24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厉行节约,确保决算数与预算数吻合。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7824.99,增长21.63%。其中: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2023年较比2022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022年和2023年均为0元,增减幅度没有发生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3.03,下降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958.02,增长49.6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创建楚雄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南华作为全州迎接验收、调研、检查工作增加,由此发生的三经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的各项工作和楚雄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调研、楚雄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指导、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对接工作、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人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交流学习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123.70比上年减少7476.30,下降4.28%,主要原因单位职工分别于今年1月、3月和5月退休3随之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也发生了变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人员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527340.76元,其中,流动资产176732.87元,固定资产350607.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823.06元,主要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净值减少,但同时流动资产较比上年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479.35元,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0801111



附件【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101212013435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