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学前教育阶段就读的“四类”学生(即: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和“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即: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下同),每人每年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300元。
二、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为每人每年700元。2021年春季学期及以前入学并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继续补助至学前教育相应学制年限终止。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过渡期内(2021-2025年),每年评审一次确定当年受助资格。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