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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预算公开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研究拟定全县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育改革;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性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4.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学校有关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估和指导。
5.统筹、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参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协调和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骨干专业建设、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和指导成人教育工作。
6.统筹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收费项目、标准;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及使用情况,编制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按有关要求管理国(境)内外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8.主管全县教师和体育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管理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负责全县师德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
10.负责全县体育市场相关产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体育产业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县级体育场馆设施运营管理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
11.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及项目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计划和竞赛规程,做好竞赛和训练工作。组团参加有关运动会和其他比赛,承办一定规模赛事。
1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党的组织建设和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3.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法律法规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教育工作。
14.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负责和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5.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研究、教育现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16.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体育场馆建设;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推动体育事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成职幼教与师训股、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招生考试办公室、人事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公室、安全管理股、体育股。
所属单位30个,分别是:
1.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
2.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
3.南华县第一中学
4.南华县城区幼儿园
5.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
6.南华县龙川小学
7.南华县东城小学
8.南华县北城小学
9.南华县龙川中心学校
10.南华县雨露中心学校
11.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
12.南华县五街中心学校
13.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
14.南华县罗武庄小学
15.南华县红土坡小学
16.南华县五顶山中心学校
17.南华县马街中心学校
18.南华县兔街中心学校
19.南华民族中学
20.南华县龙川初级中学
21.南华县海子山初级中学
22.南华县雨露初级中学
23.南华县沙桥初级中学
24.南华县五街初级中学
25.南华县一街初级中学
26.南华县罗武庄初级中学
27.南华县第二中学
28.南华县五顶山初级中学
39.南华县马街初级中学
30.南华县兔街初级中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抓实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建质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紧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任务,奋勇争先、狠抓落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更高水平普及、更高质量发展、更强服务能力、更好保障条件,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教育强县和健康南华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的教育体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各类教育在克难奋进中巩固提升。在学前教育方面,加快乡村幼儿园建设,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年内新增民办幼儿园1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50.46%,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94.74%,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98%。在义务教育方面,进一步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对7所小学进行撤并,将7所小学调整为教学点。持续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全县无义务教育失辍学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17%。
3.“双减”工作持续落实。制定实施《南华县贯彻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实施方案》《南华县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实施细则》《南华县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全县16家校外培训机构,已注销9家,7家转型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培训机构实现清零。建立学生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进课后服务,实现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联合财政等部门,规范课外服务收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主要监测指标达100%。
4.教师队伍持续加强。2022年通过公开招聘教师43人,推荐上报云南省20年以上优秀乡村教师3人,推荐上报楚雄州第二届骨干教师54人、“南华名师”5人,共有185名校长教师进行交流轮岗。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对系统内101名教师进行跨学校岗位竞聘,目前已完成人员调动;共有136名教师参与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申报,120人资格审核合格并参加笔试考试。积极开展教育教研培训活动和外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组织各级各类培训39 期,共4308人次。
5.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抓住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完善教材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强化家庭教育。
6.加大“三防”建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按照省州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全面盘清我县“三防”建设现状,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校园警务室53个,安装监控探头3218个。建成省级平安校园9所、州级26所,中小学校园专职安保人员配备率、中小学“一键式紧急报警”安装率、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中小学校园封闭化管理率、中小学“护学岗”设置率均达100%。强化部门联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做实做细学校“六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及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规范食堂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安全,县内校食堂“明厨亮灶”和“六T”实务管理模式实现全覆盖且90%以上达标。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所有学校均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常态化开展心理教育、心理疏导和心理训练。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聘请县检察院20余名检察官担任各学校法治副校长,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2场次,参与师生3万余人次。
7.深化教育改革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全面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持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系统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8.体育事业加快发展。积极开展群体活动。组织参加省、州举办的各类赛事活动6场次,举办群众广泛参与的全县性赛事活动16次;各乡镇举办了近6场次的体育竞赛活动。竞技体育取得成效。积极发现、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34人。体育基础设施不断加强。2022年,省、州下达我县“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类9个,总投资150万元,建设点涉及全县5个乡镇5个村委会(社区)4个村民小组,惠及基层人民群众10508人。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测试人次达3600人次,覆盖率达100%,总体合格达标率(不含学生)达96.6%,经常参加锻炼人数比例达20.5%(不含学生),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达标率达87%,国民体质健康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体育产业稳步发展。完成体育营业性收入897.54万元,增速25%,完成率103.3%。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9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008人。在职实有196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6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0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9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189.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189.2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854.94万元,增加11.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升级升档和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工资增加,2023年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相应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189.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189.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37189.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854.94万元,增加11.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升级升档和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工资增加,2023年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相应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189.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18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16.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48.0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升级升档和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工资增加,2023年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相应增加人员经费预算;项目支出873.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6.87万元,主要原因为203年调整预算口径,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从原来的基本支出预算调整至项目支出预算,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0101行政运行”预算支出786.0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2.“205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84.92万元,主要用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教育系统临聘人员保险等项目支出;
3.“2050201学前教育”预算支出448.33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和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
4.“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支出12833.15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义务教育(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小学)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义务教育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
5.“2050203初中教育”预算支出7913.20万元,主要用于中学教师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义务教育(中学)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中学)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
6.“2050204高中教育”预算支出2892.64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师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资金、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和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支出;
7.“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预算支出597.34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资金、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原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专项资金;
8.“2050701特殊教育”预算支出2.42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支出;
9.“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预算支出84.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0.“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预算支出1857.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3685.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出;
1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预算支出547.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2080801死亡抚恤”预算支出131.6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0.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744.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1010.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213.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支出;
18.“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2344.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36316.03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0247.99万元;30102津贴补贴1555.52万元;30103奖金40.22万元;30107绩效工资12142.6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85.39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547.5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5.34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10.70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9.6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344.68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2.25万元;30201办公费19.40万元;30202印刷费1.50万元;30204手续费0.05万元;30205水费0.65万元;30206电费1.30万元;30207邮电费0.41万元;30211差旅费7.20万元;30216培训费1.5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4.00万元;30226劳务费1.8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6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97万元;30301离休费13.75万元;30302退休费:1901.20万元;30305生活补助131.69万元。
项目支出873.17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49.52万元;30202印刷费8.00万元;30205水费10.23万元;30206电费16.54万元;30211差旅费3.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45.85万元;30216培训费25.41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10.00万元;30226劳务费273.18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5.00万元;30308助学金206.24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110.20万元。
3.单位资金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单位资金支出0.00万元。
4.单位资金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单位资金支出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98.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4.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2次,共计接待51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标准为每辆2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共安排23个项目,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教育系统105名政府批准使用编外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补助资金
教育系统2023年105名政府批准使用编外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按时缴纳2023年教育体育系统政府批准使用105名编外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全年共安排资金57万元。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补助资金
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统筹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提高大专以上学生受助比例,援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缴纳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缴纳金额6.92万元。
(三)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补助资金
2023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以资助,维护教育公平,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落实资助资金,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力度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满意度≧90%。
(四)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
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统筹做好国家义务教育教育质量监测相关准备工作,县级配套资金15万元。
(五)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
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体育活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保障老年体育协会机构运行。购买老年人体育协会必要的办公用品,组织开展门球、羽毛球、地掷球、气排球、棋类、健身操舞等老年人体育运动,组织开展县内老年人单项体育赛事活动,参加全州老年人单项体育赛事活动,保障2023年南华县老年人开展常规体育活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
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减轻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就学负担,使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顺利入园。对在读的学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700.00元/生.年。2023年预计资助378人,资助资金26.46万元。
(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学)专项资金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学)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为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教育资助落实到位。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拨款标准按照寄宿制1250元/生.年,非寄宿制625元/生.年的标准测算,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为755万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八)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专项资金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为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教育资助落实到位。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拨款标准按照寄宿制1000元/生.年,非寄宿制50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为800万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九)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用于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奖励,奖励标准4000元/生.年,2023年预计补助48人,资金由州县两级承担,其中:州级承担45%,县级承担55%。通过2023年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的实施,减轻48名2023年考入专科及以上的南华籍“三类”低收入家庭学子的就学负担,使南华籍“三类”低收入家庭学子圆大学梦。
(十)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专项资金
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对2023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楚雄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实行一次性奖励。预计资助人数60人,资助标准5000元/生.年,州级分担50%,县级分担50%,资助金额30万元。通过资助项目的实施实施,切实减轻60名2023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南华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子的就学负担,使南华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圆大学梦。
(十一)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资金专项资金
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资金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以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教育统计报表人数为依据,免学费经费从程序、内容等方面,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此项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按时、足额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补助专项资金。确保我校中职学生完成学业,进一步提高中职学生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为今后就业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二)原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专项资金
2023年原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对楚雄州2022年和2023年东西协作送读上海接受中职教育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期间往返交通费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及时按标准补助,对符合条件学生资助全覆盖,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确保顺利完成职业教育,为就业夯实基础,实现家庭经济的稳步增长。
(十三)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教育资助落实到位,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确保顺利完成职业教育,为就业夯实基础,实现家庭经济的稳步增长。
(十四)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资金从程序、内容等方面,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此项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十五)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2023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保障学校的日常运转,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开展,不断提高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学校的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不断改善,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切实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促进学校的发展。
(十六)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资金
2023年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进行资助,确保顺利完善学业。按照免学费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减轻学生负担的同时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十七)2023年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2023年2023年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确保社会效益满意。
(十八)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
2023年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确保社会效益满意。
(十九)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
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减轻学前教育家庭的就学负担,使学前教育幼儿顺利入园。保障学前教育学校的日常运转,保障学前教育教学正常开展,不断提高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学前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不断改善,促进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切实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促进了学前教育学校的发展。
(二十)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特殊教育)专项资金
2023年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特殊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保障学校的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保障特殊学生、送教上门学生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学校的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不断改善,特殊学生、送教上门学生的教育教学得以正常开展,促进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学校的健康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一)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义务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不断改善,义务教育学生的教育教学得以正常开展,促进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学校的健康长足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
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保障学校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学生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义务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不断改善,义务教育学生的教育教学得以正常开展,促进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学校的健康长足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三)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2023年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保障学校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学生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义务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不断改善,义务教育学生的教育教学得以正常开展,促进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学校的健康长足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97万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按照实有退休人数每人每年0.03万元标准纳入预算。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下属29家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公用经费安排670.7万元,2022年事业单位公用经费48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6.8万元,增加38.60%,主要原因2023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每年每生1500元的标准给予公用经费补助保障,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照每年每生900元的标准给予公用经费补助保障,乡镇中心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每年每生400元的标准给予公用经费补助保障,公用经费预算较2022年大幅增加,学校正常运转得到有力保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华县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56486.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52.56万元,固定资产47436.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08.16万元,无形资产389.3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0.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72平方米,账面原值131.6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07项,账面原值621.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5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32400236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