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236001000000
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县、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务处、后勤处、德育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校园和谐发展。
(1)思想上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专题开会学习上级部门有关教师作风建设文件,要求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自检自查,填报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撰写自检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要求教师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时时严格要求自己,时时自我反省,做学生的表率,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氛围。
(2)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塑造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学校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求全体教师关爱学生,走近学生的心灵,和学生做知心朋友、和学生的家长交朋友,不准冷嘲热讽伤害家长,更不准教师训斥家长;二是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三是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私自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四是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家长吃请。通过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及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落实,全体教师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文明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模范形象蔚然成风。
2、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抓教研、促课改、进行校本研究,规范教学秩序、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学校严格执行教学“六认真”,教师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教导处做到认真检查、认真考核评价,强化教学过程每个环节的管理实效。发挥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示范引领作用。
3、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学校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沙桥中心学校认真压实学校管理目标责任,强化“三防”建设,校园监控全覆盖。定期对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内基础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节假日向每位学生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要求在回执上签字。与每位教职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定期组织学生开展逃生避险疏散应急演练。一年来,全校未发生一起与学校有直接责任的安全事故。
4、严格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大力宣传教育政策,真正做到让教育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保证教育扶贫数据零差错,对全校所有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摸底,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学生四类扶贫对象情况一个不漏,分类统计,分类上报。建立个人档案,严格管理,四类学生实现义务教育零辍学。
5、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设健康美丽校园。
开展裸露垃圾消除行动。全面消除学校环境中的裸露垃圾、卫生死角,办公区域,校园内垃圾容器覆盖率达100%。及时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清除异味保持校园环境空气清新,防止疾病传播。开展学校厕所达标行动,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消除学校旱厕,大力推进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洗手设施全配套专项行动,本单位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方便使用”原则,在学校出入口、教学楼、食堂、运动场、厕所、办公楼等公共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洗手引导标识牌,张贴科学洗手宣传画,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实行定期清洗消毒,及时维护相关设施,确保洗手设施保持正常状态。
6、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沙桥中心学校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党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做到抓在经常、融入日常,贯穿党支部组织生活始终。构建支部书记、领导班子、党员教师三级联动共学机制,营造“支部书记领着学,领导班子带着学,党员教师抢着学”的学习氛围。凝聚师生先锋力量,打造一支由支部书记、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教学名师等组成的“党史”讲师团,面向师生讲述“党史”故事。开设“书记开讲”大讲堂,支部书记讲“党史”。支部书记在“书记开讲”大讲堂上做专题党课,带领党员教师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及各级文件、会议精神,激励党员教师胸怀“两个大局”,把握重要机遇,深入推进“三全育人”,做好学生的“四个引路人”,做有温度的教育者。为培养学生家国情怀,激发担当作为精气神,根植百年党史,立少年之志,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学生中开展大量学习教育宣传活动,讲红色故事、看红色纪录片、主题班会、主题绘画、知识竞赛等,收效显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2025年末在职人员编制1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5人。在职实有1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9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926035.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926035.2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6217.08元,下降0.47%,主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收入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减少,导致全年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926035.20元,其中:本年收入26926035.2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926035.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6217.08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收入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926035.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926035.20元,其中:基本支出26505499.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490.53元,下降0.48%,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20535.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3.45元,增长0.3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等项目资金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0201学前教育”预算支出217407.70元,主要用于职工劳务费、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2.“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支出17918353.75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3.“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预算支出1782.00元,主要用于补助办公费。
4.“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20973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2566983.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支出4898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2080801死亡抚恤”预算支出245385.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914284.55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797955.0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632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支出。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1613443.3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如下:基本支出26505499.49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7117020.00元,30102 津贴补贴:1730340.00元,30107 绩效工资:8268801.00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66983.84元,30109 职业年金缴费:489800.00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4284.55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7955.04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7615.78元,30113 住房公积金:1613443.32元,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6510.96元,30201 办公费:27900.00元,30302 退休费:2069460.00元,30305 生活补助:245385.00元。
项目支出420535.71元,其中:30213 维修(护)费:62400.00元,30226 劳务费:241321.76元,30308 助学金:116813.95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共安排9个项目,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教育系统105名政府批准使用编外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补助资金
教育系统105名政府批准使用编外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根据南华县社会保障局105名临时工用工批复,为教育系统105名临聘人员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按照人社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缴纳5名政府批准使用编外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学前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学前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按生均600元/生/年,用于保障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日常办公等运转支出。
(三)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绩效目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7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城乡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国家统一制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不含新建),配备特殊教育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承担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含孤独症儿童教育中心)职能的学校和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向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为送教上门的教师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支持普通中小学校创设融合校园文化环境,推进融合教育。
(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按时、足额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确保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五)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确保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六)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补助资金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根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按中央、省级与州县按照8:1.4:0.6(州级分担45%,县分担55%)承担,对2022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按300元/生.年、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按700元/生.年。
(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专项资金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为确保教育资助落实到位,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拨款标准按照寄宿制1250元/生.年,非寄宿制625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八)城乡义务教育农村小学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
城乡义务教育农村小学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绩效目标:2024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按2024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小学65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保持学校健康快速发展。适应南华城市快速发展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学校的特点,学校加强校舍和设备建设。按分区规划、分区建设、逐步实施的原则进行。争取在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做好校舍的改造工作。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增添必要的教育设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九)原学前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
原学前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1号)第二档南华县、大姚县、武定县,州级分担45%,县级分担55%,资助标准为700.00元/生.年,用于保障原学前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接受正常教育。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均为0元;2025年公用经费安排27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0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2025年生均公用经费纳入项目支出预算,公用经费安排支出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预算,退休教师人数增加4人,导致2025年退休教师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8227055.83元,其中,流动资产937578.91元,固定资产37,289,476.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86383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05267.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02940.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40023600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