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发〔2025〕15号
县水务局: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三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投资〔2025〕15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第三批省预算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保障项目前期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促投资、稳增长作用,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开工,现将2025年第三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局(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请严格遵守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抓实建设要素保障,早日实现项目开工建设。按照“专款专用、责任挂钩、绩效考核”的原则,切实加强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挤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与前期工作无关的支出。
二、落实项目监管责任
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尽快组织实施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安排项目的日常调度、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骗取、挪用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按月调度执行情况
请你局在收到投资计划文件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录入到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州发展改革委将通过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按月开展调度,请你局每月3日前要及时将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批复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通过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报送县发展改革局,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州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绩效考核,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年度安排投资计划的重要参考,对资金支付进度滞后的项目,将限制或暂停今年后几批次省、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你局应高度重视,要对绩效目标实现和投资计划执行等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管理情况,避免被惩戒。
五、切实履行回收责任
请你局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在收到投资计划下达文件3个工作日内,填写《2025年第三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绩效目标表》、《2025年第三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回收承诺书》(详见附件),报送县发展改革局备案,邮箱:nfgtz@126.com。联系人及电话:杨应钦,7211817。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