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省州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及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有关工作要求,推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县发展改革局联合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展2024年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为确保本次联合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抽查依据
根据《楚雄州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南华县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二、抽查检查对象
对2024年1—9月进入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随机抽查项目1个。
三、随机抽取
(一)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音视频全程监控及相关监督人员监督下,组织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和执法人员。
(二)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取全过程须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保存留证和记录。
四、检查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10月30日
五、检查内容
1.交易项目的公告公示、招标采购文件、评标评审等交易流程是否具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歧视、限制参与公平竞争的问题;
2.是否具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中明确的26个问题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3.是否具有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的4类问题;
4.被抽取项目招标投标过程及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依法客观、公正、独立评标;
5.交易过程中异议(质疑)、投诉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情况。
六、检查方式
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七、抽查结果运用
(一)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对应的抽查事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未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
(二)对在2024年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对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检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
(四)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检查情况反馈相关部门。
八、工作要求
(一)做好检查记录。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时,应当对检查对象基本信息、检查人员、检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要填写《双随机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人守法的自觉性。
(三)严格检查纪律。在执行检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24年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随机
抽取项目清单和执法人员
匹配情况公示
为持续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巩固提升有关工作要求及部门职责职能, 2024年7月4日,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同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并将执法人员与抽取项目进行随机匹配。现将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项目清单和执法人员匹配情况进行公示。
2024年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项目
清单及执法人员匹配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人员 |
1 |
南华县观音洞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
慕文琼 (执法证号:25090403005) 杨 慧 (执法证号:25090403006) 彭仕达 (执法证号:25090416027) 王加杨 (执法证号:25090418022) 番永斌 (执法证号:25090418002) 杨桂萍 (执法证号:25090419004) 童锦超 (执法证号:25090419017) 刘江华 (执法证号:25090417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