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南华县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和规模的请示》(南住建请〔2022〕21号)及项目建议书已收悉。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为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网完善及规范程度,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功能,项目实施是十分必要的。经我局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华县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华县
三、项目业主: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东北片区桂井路、东浦路、张和路、华北路、东兴路、广福路、东河路、幸福街8条道路,项目规划建设面积约6.32万平方米,并配套给排水、绿化、路灯照明、强弱电、交通标识标线等基础设施。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估算投资3850万元,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850万元,自筹2000万元。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1年11月至2023年5月
七、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促进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了城市的整体竞争力,对促进整个地区稳步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网,显著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各个行业的发展,从而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八、其他要求:请你单位收到批复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开展可研、初设等项目前期工作,同时积极争取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待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