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27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等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氧乐果、克百威、甲胺磷、杀扑磷、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2计)等指标。公告抽检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728-食用农产品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7月28日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728-食用农产品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相关产品的购进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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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单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购进日期/批号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备注 |
NCP53232421030047 | 1 | / | / | 南华县龙川镇李琼美蔬菜摊 | 云南 | 小米椒 | / | 镉(以Cd计)║0.069mg/kg║≤0.05mg/kg | 2021-05-25 | 蔬菜 | 第27期 | 2021-07-28 | 省抽 | |
NCP53232421040073 | 2 | / | / | 南华县龙川镇何秀兰蔬菜摊 | 云南 | 黄豆芽 | /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0.0706mg/kg║不得使用 |
2021-05-25 | 蔬菜 | 第27期 | 2021-07-28 | 省抽 | |
NCP53232421040074 | 3 | / | / | 南华县龙川镇何秀兰蔬菜摊 | 云南 | 绿豆芽 | /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0.0343mg/kg║不得使用 |
2021-05-25 | 蔬菜 | 第27期 | 2021-07-28 | 省抽 | |
NCP53232421040078 | 4 | / | / | 南华县龙川镇丽仙蔬菜摊 | 云南 | 绿豆芽 | /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0.0128mg/kg║不得使用 |
2021-05-25 | 蔬菜 | 第27期 | 2021-07-28 | 省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