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现将做好201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州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着力抓好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建设法治南华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县委文件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州的意见》(楚委〔2014] 12号)和《中共南华县委 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的意见》(南字〔2014〕24号)精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确保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到位,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更好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扎实抓好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研究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县中小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聘请政治坚定、热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或人才充实到普法讲师团队伍中来,不断壮大普法宣传队伍。认真研究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和互联网、移动电话等新兴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渠道。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把宪法和有关法律列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学法用法考核评价体系。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2.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统筹整合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推进以法律援助律师为主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服务农村和贫困群众为重点,加强全县128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依托己建立的贫困老年人、贫困妇女儿童、贫困青少年、贫困残疾人等7个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切实开展为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促进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多元化、社会化、常态化。
3.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平台和衔接配合机制,健全完善经常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推选、聘任具有较强相关专业知识、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员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按照人民调解员担任法治宣传员、村(社区)网格管理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法治监督员等“一员多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参与案件审理、网格化管理等各项工作中作用。
4.扎实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抓好社区矫正执法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系统和手机定位系统,提高社区矫正信息系统的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快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逐步解决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帮扶场所缺乏问题,有效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5.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加大对司法行政主要业务的工作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措施的网上公开力度,方便广大群众了解查询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按照省、州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抓好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申报工作。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的方式,落实好聘用司法协警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
(三)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
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侦查、起诉、审判环节重视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的管理。健全完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监狱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完善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对法律援助活动的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积极帮助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中共南华县委 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的意见》(南字〔2014〕24号)精神和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检查考核内容,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