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实施方案
为健全完善我县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南华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试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用3年的时间,全县实现电子商务“村村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物流仓储和配送服务中心,突破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操作和物流配送等瓶颈制约,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使农民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网上购物环境;同时,搞活农产品流通,扶持农村青年创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统筹城乡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目标
根据全县农村消费市场、通信设施和物流配送等实际情况,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用3年时间,在县城以外每个乡镇建立2—5家电子商务便利店、每个乡镇建设1个物流仓储中心及每个村(居)委会建设1个服务点,实现全县电子商务服务全覆盖,电子商务服务“乡乡通、村村通”,切实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网络代购、农产品销售等服务,使农村群众真正进入“互联网+”时代。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2月1日—2015年2月28日)
1.情况摸底。从2月初开始,抽调人员组织开展全县基本情况大摸底,摸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全县经济发展情况。包括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基本情况。二是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包括本地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三是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即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包括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以及本地网购金额等情况。四是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快递情况。包括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情况和农村集贸市场规划建设情况。五是全县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情况,包括野生菌、核桃、花椒、马铃薯、萝卜、魔芋、畜牧产品、茶叶等高原农特产品发展情况。
2.制定方案。制定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成立全县电子商务农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初步搭建南华县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及流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有序实施。
3.会议发动。召开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动员会议,全面启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4.示范引领。积极做好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5.宣传带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南华电视台、南华手机报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的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营造良好浓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1日—2016年2月28日)
1.项目组织
为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顺利实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由县经信局依托“中国·南华野生菌信息港”专门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项目运营管理中心,统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各乡镇、村(社区)做好宣传、招商、培训以及区域服务中心、电商网点的建设。项目运营管理中心成立5个工作组,专门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1)仓储物流组:视实际情况自建仓储物流中心,承担农产品进城的仓储、物流中转功能。
(2)市场推广组:每个村(社区)设置一个市场推广组,负责该区域内项目开展的调研,培训对象的组织、宣传、需求沟通确定及推广等工作。
(3)培训组:每个乡镇设置一个培训组,负责电商培训课程的开发、师资安排、授课以及项目对象后续的培训服务等工作。
(4)实施组:每个村(社区)设置一个实施组,负责供应链系统对接、产品陈列、现场实施协调等工作。
(5)综合服务组:每个村(社区)设置一个服务组,负责辖区内项目总体宣传方案的制定以及相关活动的宣传推进工作;负责项目的日常指导工作。
2.开店建仓
包括“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中的两个重要内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及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仓储)建设。
(1)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选择
①村中已注册的网店;②可服务本村外来网店的店主;③村级连锁便利店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农家店;④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或村邮政服务点;⑤有意向进行电商创业的农村待业人员等。按以上排列视各方面条件择优选用。
(2)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仓储)建设
①公司直营:为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顺利实施,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依托我县电商企业在各乡镇设立分公司,负责乡镇电子商务的拓展工作。
②合作经营:有独立的运营体系,能够在当地独立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项目,经县经信局等有关部门评审认定后,可负责本辖区的项目运营,提供业务指导与平台系统支持服务。
(3)资格审核(网店)
①申请: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由申请人向县经信局提出申请。
②评审:县经信局受理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告知当事人。
③签约:经审核确定合格对象后,由县经信局与准网店店主签订“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项目协议书。
(4)组织培训
在各村(社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名单(包括已开网店店主)核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中国·南华野生菌信息港负责组织培训工作,各乡镇积极配合,帮助落实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仪器以及培训人员召集等,为培训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培训结束后,由中国·南华野生菌信息港组织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当场发放合格证书,并由学员提供网店注册相关资料。培训单位必须在一周内完成网店注册。
3.日常管理
为及时掌握网店运营情况,经信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开网店日常管理工作,对于长期不在线、产品不上架、无销量或销量不多的网店店主予以重点实地指导;以乡镇为区域单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高网店运营管理水平。
4.开展项目实施中期评估
县人民政府适时对项目实施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切实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5.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检查
分层级加强检查调研,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稳有序推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4月30日)
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县人民政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争取上级对项目实施给予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全面推广阶段(长期)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的实施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实施,电子商务向全县农村各行各业有序推进,达到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的目的,形成电子商务进入千家万户的浓厚氛围。
四、投资扶持
(一)投资规模
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从2015年到2017年预算投资3700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500万元,县财政安排500万元,企业自筹1700万元,其中:
1.投入1400万元用于建设电商平台(含设备、网络、软件、技术支持、线上对接等);
2.投入300万元用于建设50个电子商务便利店,扶持多个家庭电商和小微物流企业;
3.投入1000万元开展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包括建设10个物流仓储中心);
4.投入640万元装修改造128个标准化电商实体服务点;
5.物流运输投入150万元(车辆),人员培训投入150万元,推广宣传投入60万元。
(二)资金使用方向
1.上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商务便利店建设、标准化电商实体服务点建设、部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等。
2.县财政支出资金主要用于部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宣传和培训等。
3.企业自筹资金主要用于电商平台建设和部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2015年1月到2016年12月,进行电商平台建设,建设30个电子商务便利店、5个物流仓储中心,装修改造70个标准化电商实体服务点,培训电商从业人员400人,物流运输投入100万元,推广宣传50万元。
第二阶段: 2017年1月到2017年12月,建设20个电子商务便利店、5个物流仓储中心,装修改造58个标准化电商实体服务点,培训电商从业人员300人,物流运输投入50万元,推广宣传10万元。
(四)电商进农村经济和社会效益预测
到2017年,全县培育有较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2-5家,电子商务村2-3个,培养电子商务从业人员1000人,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员100人,建设城乡电子商务服务网点250家,实现电子商务年销售额3500万元以上,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例达 8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5%,农户就近可以网上直接出售特色农产品、网购各类商品,使广大农民群众分享电商红利。
(五)支持重点
1.支持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支持组织开展面向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村微电商、农村消费者和创业青年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
2.支持网上销售专业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南华本地产业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平台建设。
3.支持电商产业创业园、网商孵化园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
4.支持打造特色农产品营销平台,开展网上促销推广活动。支持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现代流通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专业物流配送企业等实体企业,建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
5.支持电商服务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开展服务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帮促个人创办小微电商企业,为农村电商提供全方位、一条龙服务等。
6.支持网络建设。引入和支持电商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信息及交易网络平台,支持骨干商贸物流企业(包括邮政等)探索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信息化服务和交易功能。
7.支持网点建设。支持商品配送中心、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乡镇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邮政服务网店等实施信息化改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8.支持其它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服务电商进农村的物流配送企业、配套农产品网销的相应设施等,增强通讯网络覆盖等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的公益性项目。
(六)扶持政策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2015年起,每年县财政设立100万元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以及相关服务支撑体系建设。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县经信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制定。
2.着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制定南华县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办法,每年从全县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中,通过申报、考核,择优认定一批规模大、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农村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万元。
3.鼓励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推广。鼓励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青年、退伍军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通过绩效考核,每年对产业带动强、成长性好的前五名网店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对开设网店从事电商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执行相关政策。
4.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每年在农村电子商务引导资金中安排一定培训经费进行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和法规培训,并积极鼓励培训机构派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师资培训,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县财政给予相应的培训费用补助。
5.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并根据实际需求开发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信贷产品,并在利率、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
6.着力提升农村电商服务水平。鼓励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或网店进行注册登记,县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网店经营业主,经认定后,同等享受相关群体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对企业申请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业务的申请,各相关部门要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实行“一站式”服务。
7.打牢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根据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需要,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网络“村村通”。同时各运营商要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在基本网络建设、资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网络运营单位要对在2015年年内新上网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8.加强电商专业人才引进。引进电子商务领域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专家人才,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纳入到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给予扶持。对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每年予以表彰奖励。
9.鼓励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华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谋划统领全县电子商务的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信局局长担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县经信局要落实2名以上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推进电子商务工作。县经信局全面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的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县国土局负责落实土地利用规划;县住建局负责编制、批复相关项目及规划;县农业局、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全县专合组织参与;县人社局、中国·南华野生菌信息港负责电商人员培训,电商平台、电商营运中心建设及管护;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协调、配合支持;县邮政局负责商品储运、物流配送、金融服务、资金结算、产品推广(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中国·南华野生菌信息港负责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运营和管理;发展电子商务企业负责配送中心、实体店等实体网络建设;县移动、电信、联通和广电网络等企业负责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规划建设。
(四)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县财政局从2015年到2017年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发展,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和各金融部门也要制定出台具体的扶持措施,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工作。
(五)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建设我县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工商、税务、经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纳入县级部门和乡镇综合绩效的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目标,以销售业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工程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