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州政府法制办在广泛调查研究并参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现有行政执法文书的基础上,制定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法文书格式(样本)》,现转发给你们,供参照使用。
本通知下发前,省以上行政执法机关未制定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请参照本格式(样本),结合各自的执法实际,尽快制定并使用本部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同时抄送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省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制定了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使用省以上行政执法机关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但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上级行政执法机关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抄送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股反映。
联系人及办公室电话:王建成 7221121
邮箱:nhzffz@163.com
附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法文书格式(样本)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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