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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10221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南华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生效日期:

解读《南华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7月19日,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华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南政办通〔2020〕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南华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加强社会化管理各项保障能力,提升村(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2020年3月底前,建立工作机制,启动全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摸底调查。

(二)2020年5月底前制定南华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

(三)2020年6月底前,完成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党组织关系转移接收,深入开展资产无偿划转和统筹外费用处理等工作。

(四)2020年12月底前,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乡镇和村(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现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常态化移交地方管理。国有企业主体已消失的退休人员,未移交的由现管理单位负责办理移交工作。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依法依规确保待遇和权益不受损,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待遇上有保障、生活上有关怀、心理上有归属。

三、主要任务

一是完善管理服务功能。二是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三是转移接收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四是稳妥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五是资产无偿划转。六是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七是妥善安置职工。

四、移交和接收流程

一是移交准备(2020年6月30日前)。包括摸底调查、收集整理转移资料、转移资料审核。二是签订协议和实施移交(2020年6月30日前)。包括管理职能及人员移交、人事档案移交、党组织关系转移、资产无偿划转、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汇缴。三是巩固提升(2020年12月31日前)。2020年10月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交接扫尾工作,并从2020年11月起,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的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常态化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办退1人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1人),逐步建立企业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成员单位、有关国有企业(或退休人员现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具体人员,按照&ldquo;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rdquo;原则,以&ldquo;交得稳、接得住、管得好&rdquo;为目标,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督促指导,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交接有清单、管理有规范、服务有内容,努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南华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人社局负责牵头,其他县级部门、乡镇及国有企业按各自工作职责共同推进。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县级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按各自职能职责,要深入细致地宣传和解释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政策措施,做深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退休人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退休人员充分了解社会化管理的必要性、优越性,消除退休人员的顾虑凝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四是落实经费保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移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积极向上级争取。州级按180元每人每年(20年为基数)承担,省级预计按280元每人每年承担(一年一清算),中央预计按280元每人每年承担(一年一清算)。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需资金,先从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集中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中列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出现不足时,积极向各级争取。五是加强社区建设。加大乡镇和村(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必要的场所、设备等物资。根据各乡镇管理退休人员规模,原则按1:250的标准聘用适当的专职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乡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要规范完善从企业到乡镇和村(社区)的移交以及乡镇和村(社区)对接政府部门的操作链,及时发现解决不协调、不顺畅的工作环节,逐步优化,实现企业退休员工的档案、养老金发放、乡镇和村(社区)管理和服务等规范化、标准化移交。六是强化督查考核。县人民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将该项任务纳入本乡镇、本部门年度考核,县财政局(县国资委)也要纳入所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移交接收工作取得实效。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档案馆、各乡镇要按照职责分工,于每月底(每月结束前3日内)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南华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资委)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分析研究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