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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3-0524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南政复〔2023〕64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红土坡镇大旭宇村委会大小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点打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生效日期:

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红土坡镇大旭宇村委会大小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点打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红土坡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红土坡镇大旭宇村委会大小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点打造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南华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该方案,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同意在红土坡镇大旭宇村委会大小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点打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

1.大村:建设小广场1个,停车场1个,墙体绘画30平方米,安防设施80米,污水处理池5个,排污管40米,小花台10个,保护古树5棵,修缮古井1座。

2.小村:建设小广场1个,墙体绘画20平方米,安防设施20米,污水处理池10个,排污管20米,小花台5个,保护古树1棵。

二、投资计划和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投资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北管村对口帮扶南华县红土坡镇大旭宇村项目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项目组织实施,确保援助资金发挥效益。要严格按照嘉定区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资金计划和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更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二)要严格按照上海援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资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建设程序合规。项目招投标结果和施工合同请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主动公开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在项目实施地设置标识牌,让群众知晓。

(四)接此批复后,要尽快启动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资金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请你镇在项目批复要求时间内完成资金支出和清零。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做好初验、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按照项目推进周通报、月督查、季研判的工作机制,请你镇明确专人从6月份起每周四将项目进度、资金拨付率等情况报县乡村振兴局社会外资和帮扶协作股。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