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乡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雨露乡后甸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实施方案》收悉,经南华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乡上报的《雨露乡后甸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实施方案》,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你乡上报的方案,同意在后甸村实施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智能温室大棚建设。新建钢拱智能温室大棚3座,共计4692平方米,设计为钢构拱顶塑料薄膜温室。配置喷灌系统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智慧农业管理系统、电动卷膜机、通风内循环及水肥自动回收灌溉系统等。根据地形条件建设,保持农田原状,场内土方开挖平整5876平方米。
(二)产业道路建设。新建彩虹露营地产业道路(凝结石路面)长680米,宽4.0米及其附属设施;阿呀噜田园农庄产业观光栈道长320米,宽2.0米,栏杆长560米,高1.2米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三)食用菌种植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新建砖混结构彩钢瓦顶管理用房103平方米、物资仓库50平方米、育苗操作间50平方米。支砌挡土墙420立方米,架设动力输电线路200米,新建钢混结构蓄水池100立方米,架设输水管道4128米,配置基地安全监控系统等。
三、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6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南华县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项目组织实施,确保援助资金发挥效益。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资金计划和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更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二)要严格按照上海援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资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建设程序合规。项目招标结果和施工合同请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主动公开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上海援助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地设置标识牌,让群众知晓。
(四)接此批复后,你乡要尽快启动招投标等相关程序,确保2023年5月15日前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资金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实行乡级报账,请你乡在项目批复要求时间内完成资金支出和清零。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做好初验、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按照项目推进周通报、月督查、季研判的工作机制,请你乡明确专人从5月15日起每周四将项目进度、资金拨付率等情况报县乡村振兴局社会外资和帮扶协作股。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