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坡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红土坡镇大旭宇村自然能提水工程实施方案》收悉,经南华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上报的《红土坡镇大旭宇村自然能提水工程实施方案》,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你镇上报的方案,同意在大旭宇村实施自然能提水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取水坝建设。取水点水源为山箐水,在河道修建一座200立方滚水坝和滤水沉砂池。
(二)动力管道工程。采用φ219*6mm(8寸管)的螺旋钢管,长1500米,引水流量100立方米/小时。
(三)自然能提水设备。设计每天提水500立方米,扬程300米。
(四)输水管道工程。采用φ108*6.5mm(4寸管)的无缝钢管,长度约7300米;c108*5.5mm的无缝钢管,长度约2000米;φ108*4.5mm的无缝钢管,长度约1700米。
(五)新建500立方蓄水池1个。
三、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59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南华县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项目组织实施,确保援助资金发挥效益。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资金计划和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更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二)要严格按照上海援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资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建设程序合规。项目招标结果和施工合同请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主动公开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上海援助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地设置标识牌,让群众知晓。
(四)接此批复后,你镇要尽快启动招投标等相关程序,确保2023年5月15日前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资金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实行镇级报账,请你镇在项目批复要求时间内完成资金支出和清零。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做好初验、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按照项目推进周通报、月督查、季研判的工作机制,请你镇明确专人从5月15日起每周四将项目进度、资金拨付率等情况报县乡村振兴局社会外资和帮扶协作股。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